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苏州他项权证注销怎样操作?

  苏州他项权证注销怎样操作?
  
  相信很多买房子的人都对办理他项权证很是了解,但当想要注销他项权证时,比较茫然,不知道该做什么,该准备什么。遇到问题时常常把自己整到焦头烂额也没有想出具体操作解决问题。今天本站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苏州他项权证注销怎样操作,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一、注销他项权证材料:
  
  1、房地产权证
  
  2、他项权证
  
  3、注销登记申请表
  
  4、他项权利人(银行)出具结清证明;即还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且证明中须注明他项权证号)
  
  5、他项权利人(银行)出具委托书(盖公章)
  
  6、受托人到现场,出具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7、还款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申请人应提交的资料
  
  1、申请人申请登记的正式文件;(单位)
  
  2、《土地登记申请书》;
  
  3、抵押人、抵押权人营业执照(单位);
  
  4、抵押人、抵押权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包括个人);
  
  5、抵押人、抵押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法人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专业代理机构需提供资质证明及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土地评估报告;
  
  8、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及抵押资产清单;
  
  9、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10、《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11、续期抵押登记的,抵押权人须提供继续设定抵押的合同;
  
  12、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已办理房产抵押的证明(房屋他项权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3、
  
  ⑴属共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需提供土地共有人同意的书面意见;
  
  ⑵属外商投资企业、股份制企业应提供董事会决议;
  
  ⑶属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的,需提供主管部门或国资管理部门同意的书面意见;并补办出让手续,补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⑷一宗地多次抵押的,应提交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面积、价值、已抵押情况等说明以及第1抵押权利人同意重复抵押的证明;
  
  三、办事流程
  
  1、提交房屋他项权证,记载有银行注明的贷款已还清,并盖有银行公章;提交注销申请书;
  
  2、注销他项权利登记;
  
  3、换取房屋所有权证申办手续;
  
  以上就是他项权证注销需要准备的材料以及需要走的流程,苏州他项权证注销按照当地趋势相应办理就可以。提前准备好需要准备的材料,明白办理注销的大致流程,会为自己节省很多人力物力与时间,不至于忙活焦头烂额。
  
  
总结:苏州他项权证注销怎样操作?相信很多买房子的人都对办理他项权证很是了解,但当想要注销他项权证时,比较茫然,不知道该做什么,该准备什么。遇到问题...#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劳动补偿金如何计算,计算标准是什么
      其实在我国法律中并没有关于劳动补偿金的说法,而只有经济补偿金。这是在单位的行为损害了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况下,需要支付给劳动者的一种补偿。那么这个劳动补偿金如何计算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


·商标注册程序具体是什么?
      商标注册程序具体是什么?一、商标注册程序具体是什么?商标注册程序分为必经程序和特别程序。必经程序是申请人申请商标注册必须要经过的注册程序,它包括:商标注册的申请、审查(形式、实......


·在我国下班途中出车祸算工伤吗
      车祸猛于虎,在生活当中,如果一不小心遭遇车祸的话,那么肯定是非常不幸运的。但是如果在上下班途中遭遇车祸的话,很多人可能也会联想到自己有可能属于工伤的范围,最起码可以让用人单位来对自......


·股东自愿放弃股东权益是否合法?
      股东自愿放弃股东权益是否合法?一、股东自愿放弃股东权益是否合法?股东自愿放弃股东权益是合法。因为这本身就是属于当事人所拥有的一项自由的权利,法律对此并不做出过多的一个限制,但也需......


·安葬费多久可以领取到
      安葬费多久可以领取到,各地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社会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会告之在办理各项手续的一个月后,全部丧葬费打到死者的工资卡中。丧葬费是指用于职工因工死亡或因工残废退职后死亡时丧葬......


·农村子女继承父母遗产应该注意什么?
      一、农村子女继承父母遗产应该注意什么?公民死亡后遗留的个人财产转移给他人所有称为继承。由于继承是被继承人个人财产的转移,因此遗产范围必须首先明确。遗产范围应从以下四个方面理解:(......


苏州他项权证注销怎样操作?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