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赡养义务从什么时候开始需要履行《老年人权益保护法

  赡养义务从什么时候开始需要履行《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第十三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从上述规定,法律上是从60周岁成为老人,一般按此履行赡养。但是有的老人在60岁前就得病丧失劳动能力,此时,赡养义务人就应当提前履行赡养。二、什么情况下必须给老人赡养费(一)已婚的成年子女本人没有经济收入,但配偶的收入足以维持生活的,也应当承担赡养义务。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处分权。(二)不能以父母不抚养自己而推脱赡养责任,父母因为生活困难、犯罪或其他客观条件确实不能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在该子女成年独立后,如父母符合被赡养的要件的,子女仍应当尽赡养扶助义务。(三)父母取消子女对财产的继承权的,子女仍有赡养义务。(四)子女不能通过声明放弃财产继承而不承担赡养义务,子女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有效,但是不承担赡养义务的行为无效。(五)父母再婚的,子女不能拒绝赡养老人。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一般是在父母已满60岁的时候,成年且有经济能力的子女,就需要开始履行自己的赡养义务。但现实中也存在特殊的情况,此时虽然父母尚未达到60周岁,但确实需要子女的赡养,此时也是可以提前开始履行赡养义务的。
  
  
  
总结:赡养义务从什么时候开始需要履行《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第十三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合作协议书怎么写,具体内容是怎样的?
      合作协议书怎么写,具体内容是怎样的?合作协议书怎么写,具体内容是怎样的?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相关租赁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双方共同遵......


·诽谤是自诉案件吗?
      近年来,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利用网络发布民众隐私的行为时有发生、网络暴力、诽谤等事件也层出不穷,网络上进行人身攻击的现象甚嚣尘上,无中生有,秽语谩骂,无视我国法律,将网络环境搞......


·民事案件中证人是否需要出庭作证
      民事案件中证人是否需要出庭作证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经人民法院通......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夫妻财产分配怎样进行?
      离婚是一种在法律上夫妻关系的消失。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夫妻结婚之后因为各种各样的事由而导致婚姻的破裂,婚姻破裂之后需要面临的问题就是财产的分割。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夫妻财产......


·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有哪些
      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有哪些驰名商标是官方认定商标类型,与一般商标相比,能够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那么驰名商标的保护原则是什么?同时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有那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


·法院开庭多长时间通知?
      法院开庭多长时间通知法院开庭的时间是通过法院传票通知当事人,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通常提前三天通知到相关人员。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


赡养义务从什么时候开始需要履行《老年人权益保护法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