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我国规定侵犯肖像权的处罚多少?

  我国规定侵犯肖像权的处罚多少?
  
  其实从法律概念上来说我们每个人的肖像权是属于人格的组成部分的,如果我们的肖像被一些违法的,不正规的网站所利用的话,不明真相的群众会直接通过肖像对该人的人品都会产生一定的质疑的。所以肖像权在我国民法总则当中也是受到了保护的,当肖像权被侵犯以后,被侵权人比较关心的问题是我国规定侵犯肖像权的处罚多少?
  
  一、我国规定侵犯肖像权的处罚多少?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要件:
  
  一是未经本人同意;
  
  二是以营利为目的。
  
  常见的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主要是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业广告、商品装潢、书刊封面及印刷挂历等。对于侵犯肖像权行为,受害人可自力制止,例如请求交出所拍胶卷,除去公开陈列肖像等,也可以依法请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或赔偿损失等。赔偿损失请求权,不以财产损害为要件。
  
  二、侵犯肖像权的行为如何界定?
  
  我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由此可见,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1)不当利用他人肖像。不当利用他人肖像又可以分为几种情况:一是营利型非法使用。即未经本人同意而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的肖像。这种利用一般是对肖像经济价值的利用,常常表现为在商业活动中使用他人的肖像。例如,某化妆品公司未经本人同意,在其商业广告上使用了某女性的肖像以说明其化妆品能使皮肤白嫩的功能,就属于营利型非法使用。二进制一般使用型不当利用。这是指非以营利为目的、但未经本人同意的善意使用,或者虽经本人同意,但使用人的使用方式、使用范围失当的利用。例如,未经肖像权人(即本人)的同意,为鉴赏或纪念目的而拥有、展示其肖像;肖像权人只同意将其肖像用于电视广告上,但却被不当的使用在产品的包装上。
  
  (2)恶意侮辱他人肖像。这是指不法行为人恶意的丑化、玷污、毁损他人的肖像。恶意侮辱的表现形式包括:涂改,歪曲他人的肖像;在他人肖像上打上“×”印记或者添画胡须、痣、疖等;焚烧、撕扯或倒挂他人的肖像;在他人肖像上涂抹污秽物等。这此行驶直接丑化了他人的形象,不仅构成对肖像权的侵害,往往还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
  
  (3)擅自创制他人的肖像。这是指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擅自创制他人肖像的行为。例如,未经本人同意,对其进行速描、绘画写生;偷拍他人的照片等。肖像是公民人格外在的表现,只有本人有权决定是否再现自己的形象,所以,上述行为也属于侵害肖像权行为。
  
  侵犯别人的肖像权不一定要被罚款的,民法典当中规定的侵犯肖像权的法律后果主要是必须要停止这种行为,所有的法律后果都是针对被侵权人进行的,比如说帮助当事人恢复名誉,消除因为侵犯肖像权带来的各种恶劣影响,而且侵犯肖像权的处罚多少这个问题,主要是根据实际状况,侵权人对被侵权人进行的赔偿的。
  
  
总结:我国规定侵犯肖像权的处罚多少?其实从法律概念上来说我们每个人的肖像权是属于人格的组成部分的,如果我们的肖像被一些违法的,不正规的网站所利用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残疾赔偿金计算起算的时间是好久
      残疾赔偿金计算起算的时间是好久1、计算期限一般20年“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


·拘役判缓刑有考验期限是多久?
      一.拘役判缓刑有考验期限是多久?1.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不能少于二个月。根据刑法第42条的规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能超过1年......


·居间合同要注意哪些要点
      居间合同要注意哪些要点纵观当今社会中,居间合同广泛应用,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居间合同是一方当事人为另一方当事人报告订约机会或者为订约媒介的合同,那么,居间合同要注意哪些要点?在......


·一、离职多少时间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一、离职多少时间可以解除劳动关系?未经允许擅自离职超过6个月者,视为自动解除劳动合同,所受损失概不负责。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


·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情形有哪些
      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情形有哪些买保险等于买保障,而买全险可以让自己更加放心。但全险是否代表出现事故后,保险公司就全权负责帮你搞定,其实不是的。有很多种情况发生,保险公司是免赔的,有些......


·离婚房屋强制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离婚后对于财产的分割处置始终是比较纠葛的问题,有些夫妻虽然办理了离婚手续,也协商好了房屋的分配权,但是也有人会反悔,或者家里人不同意的,出现霸占房屋不肯搬离的情况,这是得到房产的一......


我国规定侵犯肖像权的处罚多少?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