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发现债务人失踪了应向何法院起诉

  面对还不起或者是不想还的外债,有些债务人会选择失踪,而不少债权人则会诉讼追债。那么,发现债务人失踪了应向何法院起诉呢?债权人在进行诉讼追债时,只有找对管辖的法院,该诉讼程序才能启动。那在实践中,债权人诉讼讨债的应该如何选择管辖法院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阐述。
  一、发现债务人失踪了应向何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首先需要确定管辖法院。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民事诉讼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纠纷后,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如果债务人为了逃避债务下落不明,债权人欲通过诉讼追讨欠款,这种情况下应当由哪个法院管辖?依照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5条的规定,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受理诉讼后,可以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证据充分的,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如果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如果是在审理过程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事实难以查清的,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二、诉讼讨债如何选择管辖法院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在签订合同时,为防止日后发生争议纠纷,争取并注明对自己有利的法院管辖案件。也可以事后补救。即发生合同纠纷后的协商调解中,可签订补充协议,双方约定法院管辖地,以防在协议执行不了时,能向有利于自己的法院提出诉讼。综上,是关于“发现债务人失踪了应向何法院起诉”以及“诉讼讨债如何选择管辖法院”的有关诉讼追债的法律材料,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在生活中,追债的方法有很多,但诉讼却是这些方法中比较安全、有效的手段,所以当遇到债务纠纷时,最好是尽可能的选择诉讼。如果您不知道应该如何去诉讼,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为您提供有效的帮助。
  
  
  
总结:面对还不起或者是不想还的外债,有些债务人会选择失踪,而不少债权人则会诉讼追债。那么,发现债务人失踪了应向何法院起诉呢?债权人在进行诉讼追债时,...#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私募基金备案的材料是什么?哪些人必须登记?
      私募基金备案的材料是什么?哪些人必须登记?一、私募基金备案材料清单(一)营业执照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合伙型、合作性、公司型基金适用)(二)基金招募说明书(三)基金风险揭示书(四)投资者承诺......


·交强险最高赔付多少
      交强险最高赔付多少钱一、交强险最高赔付多少钱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在保险期间(通常为1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


·什么是招标和投标的基本原则?
      政府在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时候,对于很多项目,都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建设方。在拿到建设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后,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审核,从中选择优质的建设单位。招投标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民事......


·网购被骗为什么难维权?
      网购被骗为什么难维权?一、网购被骗为什么难维权?网络购物纠纷难以解决的关键在于,消费者只享有有限的知情权。出现纠纷后责任主体不明确。传统的交易是比较直观的,产品销售商有固定的经营......


·招投标实施条例退保证金
      招投标实施条例退保证金一、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7条第2款规定“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


·法律上成立分公司流程是怎样的
      成立分公司流程一、名称核定:1、开办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2、公司的法人资格证明: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加盖公章的公司《企业法人营......


发现债务人失踪了应向何法院起诉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