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中国民法总则解释的要点是怎样的

  中国民法总则解释的要点是怎样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
  
  中国《民法典》解释的要点是怎样的?
  
  要点一:确立六项民法基本原则,并以“公序良俗”取代“社会公共利益”。
  
  《民法总则》:
  
  第四条【平等原则】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第五条【自愿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六条【公平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诚信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第八条【守法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九条【绿色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要点二: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民法典》
  
  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要点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下限由10周岁降低为8周岁。
  
  《民法典》
  
  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要点四:完善了监护制度。
  
  1、扩大了被监护人的范围
  
  《民法典》
  
  第二十一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二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2、新增遗嘱指定、协议确定、书面确定监护人方式
  
  《民法典》
  
  第二十九条 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第三十条 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第三十三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3、新增国家监护兜底规定。
  
  《民法典》
  
  第三十二条 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
  
  首先可以明确的告诉您,在国家监控方面是新增的一项重点问题。还有就是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的能力,这一点也是非常重要的,除此之外,其他的解释要点在这里读给您具体的阐述了一下。
  
  
总结:中国民法总则解释的要点是怎样的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中国《民法典》解释的要点是怎样的?要点一:确立...#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土地转让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土地转让合同模板是怎样的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我国是允许公民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对外进行转让的。不过由于现在土地的价格和使用等各方面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土地如果发生了转让以后,不......


·什么票据可以拒绝付款
      1.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2.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持票人。3.对明知有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持票人。4.明知债务人与出票......


·什么情况下的交通事故将不予理赔
      理赔是按保险合同的规定进行的。有些交通事故在签订之时就已经被排除在保险行列之外了,一般来讲,什么情况下的交通事故将不予理赔呢?保险理赔也是要走一定的程序,走程序就要花费时间,那交通......


·一、出租车司机收取误工费的计算方式是什么?
      一、出租车司机收取误工费的计算方式是什么出租车司机收取误工费的计算方式是一天的当地平均工资(平均到天)=1天的误工费二、误工费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


·新婚姻法婚后房子归谁怎么样判断
      新房是新婚夫妻必备的重要财产,尤其是现在房子已经变成了婚姻的砝码,因此夫妻对于房子的归属权争夺一直都是非常激烈的,那么新婚姻法婚后房子归谁呢?关于这个问题新婚姻法针对不同情况规定了房......


·企业单位中的劳动者们如果有工伤申请坚定地需求的
      企业单位中的劳动者们如果有工伤申请坚定地需求的,应在规定期限也就是出院后的一个月内进行工伤鉴定申请,已获得相应级别的补偿和赔付金额。而在鉴定申请之前的费用一般是由劳动者本人先自行解......


中国民法总则解释的要点是怎样的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