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法律上的自行抚养是至多少岁?

  父母在离婚后,有孩子的都会牵扯到孩子的抚养问题。一般来说,在判给一方后,另一方会支付抚养费。但也由自行抚养的情况发生,就是孩子完全由一方抚养,另一方并没有支付抚养费。那么,自行抚养是至多少岁呢?在决定自行抚养以后,还能不能要回抚养费。
  一、孩子离婚后小孩抚养到多大才算完成自己的抚养义务
  据法律规定抚养费支付年限分四种情况:第一种:支付到小孩年满18周岁。第二种:小孩满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只支付到16岁周岁。第三种:小孩年满18周岁同时完成高中学历;第四种:成年仍需要支付抚养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父母有负担能力的。
  二、离婚协议书写孩子自行抚养,现在能否追要另一方抚养费?
  (一)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二)律师意见:1、一般情况下,如您的经济条件能够负担起孩子抚养费,应由您自行抚养,因您双方协议离婚时,已对财产、子女抚养等达成协议,双方应遵守。2、如孩子因教育、医疗等原因抚养费增加,客观上您能力不足,可以由孩子提起诉讼,您作为代理人,要求对方支付一定数额费用。从孩子角度,对方也应负有抚养责任,您双方不能剥夺孩子的这个权利。孩子有权提出主张。(三)风险提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对于“自行抚养是至多少岁”这个问题的回答一般都是十八岁,如果有特殊情况的还要另加考虑。其实孩子是两个人共同的子女,即使是父母双方离婚,但孩子是无罪的,既然已经为人父母,那么就要担负起为人父母的责任,所以抚养费最好还是支付吧。
  
  
  
总结:父母在离婚后,有孩子的都会牵扯到孩子的抚养问题。一般来说,在判给一方后,另一方会支付抚养费。但也由自行抚养的情况发生,就是孩子完全由一方抚养...#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夫妻复婚后债务怎么认定
      夫妻复婚后债务怎么认定一对夫妻从相爱走到婚姻殿堂,即使后来婚姻破裂也有感情基础,那就会有破镜重圆的可能,今天就跟随网站的我们来了解一下与复婚相关的法律知识——有关夫妻复婚后债务怎么......


·误工费陪侍费怎么计算
      误工费陪侍费怎么计算〈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


·一、社会抚养费法院强制执行会抓人吗?
      一、社会抚养费法院强制执行会抓人吗?社会抚养费法院强制执行有可能会抓人的,对于逾期不交纳的,计生部门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当事人确无交纳能力,法院可中止执行。法院作出中止执......


·一、婚前老公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前老公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1、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同时规......


·借人钱没写借条怎么办?
      借人钱没写借条怎么办?没有借条,可以找证人,也可以没有借条,可以偷偷录音在讨债过程中,相关的讨债材料即讨债证据显得格外重要,因为要想在法律上有着更多的收债证据,相关的借条和债务资料成......


·新刑法偷税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新刑法偷税罪立案标准是什么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只要是公司企业经营都是必须要缴纳相关税费的。但是有些纳税人违反税收法规,进行伪造,擅自销毁账簿,变造隐匿等行为,这就触犯了偷税罪,那么新......


法律上的自行抚养是至多少岁?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