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合同的形式陷阱

  

合同订立形式陷阱



  

  

  

  

  

  

  

  


  

相关法律规定



  

法律实践经验和注意事项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需要注意的是



  

@口头合同有效,但是一定要保留能够证明交易存在的各种凭证、信函、提单等证据。



  

@客户用传真发出的订单要注意保存,对于热敏纸的传真件,要及时复印保存,或进行公证。



  

@尽量避免由我方出具格式合同,在自已的标准合同注明:经双方友好协商:。这样就成了为非格式合同

总结:合同订立形式陷阱相关法律规定法律实践经验和注意事项@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解除劳动合同后经济补偿的标准
      解除劳动合同后经济补偿的标准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


·昆山工伤鉴定时间需要多久?
      工伤鉴定是在工伤认定之后提出的,只有工伤认定的结果是不能向用人单位索要赔偿的,必须要有工伤鉴定的结果才可以。而每个地方由于其具体的政策不同,所以工伤鉴定结果出来的时间也有所不同,20......


·房东要提前多久告知不租
      提前多久告知具体根据合同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期限:1.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未约定租赁期限的,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2.定......


·股权转让需要公告吗?
      股权转让需要公告吗?股权转让在现代公司经营中常见,是股东行使股权的方式之一,股权转让可以使企业从新获得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企业的向前发展,股权转让是现在公司经营中比较成功的一种公司......


·一、法律是否规定误工费的条文有哪些?
      一、法律是否规定误工费的条文有哪些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中规定: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


·租赁附随义务会产生法律后果吗?
      一、租赁附随义务会产生法律后果吗?租赁附随义务是不会产生法律后果的,合同附随义务是指合同当事人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所应当承担的通知、协助、保密和......


合同的形式陷阱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