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目前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是否废止了?

  现如今,国有资产的多少往往决定着一个国家的实力,随着经济的进步,社会的发展,国有资产自然也就越来越多。对于国有资产来说,普通民众往往并不是很在意,但是对于相关人员来说,比如负责评估管理资产的人,就会关注相关问题,其中就包括:目前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是否废止了?我们来听听本站我们的回答。一、目前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是否废止了?暂时还没有废止。二、国有资产的定义?国有资产,是指属于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和财产权利的总和,是国家所有权的客体。具体而言,国有资产包括国家依法或依权力取得和认定的财产,国家资本金及其收益所形成的财产,国家向行政和事业单位拨人经费形成的财产,对企业减税、免税和退税等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国际援助等所形成的财产。国有资产是法律上确定为国家所有并能为国家提供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就是属于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和财产权利的总称。国家属于历史范畴,因而国有资产也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形成和发展的。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国有资产”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两种不同理解。三、国有资产的资源性?资源性国有资产是指在人们现有的知识、科技水平条件下,对某种资源的开发,能带来一定经济价值的国有资源。从实物形态上看,中国的国有资源特点:品种的稀缺性,数量的有限性,品种的复杂性,分布的失衡性。从价值形态上看,中国的国有资源特点:国有资源所有权上的垄断性,国有资源范围的相对性,国有资源的资产性,国有资源的有价性。资源性国有资产的分类:按资源的条件及生物圈圈层划分:地下资源;地表资源;由光、热、风、器、雨等构成的气候资源或太空资源。按资源所处的空间位置:陆地资源;海洋资源;大气资源;太空资源。按资源是否具有生命:生物资源;非生物资源。按照淘汰的再生性质:可再生资源;不可再生资源;可永续利用的资源。按其经济用途:主要形成生活资料的资源和主要形成生产资料的资源。通过上述问题,我们已经充分认识到了目前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是否废止了?这个问题的具体答案,简单明了,但是其中包含的相关问题也相当之多,其中我们已经为您补充了有关国有资产的基本定义,以及有关国有资产资源性的相关介绍,希望我们可以为您提供新的思路,也希望我们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总结:现如今,国有资产的多少往往决定着一个国家的实力,随着经济的进步,社会的发展,国有资产自然也就越来越多。对于国有资产来说,普通民众往往并不是很...#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到期不还的借条是否还有效
      到期不还的借条是否还有效我们打借条一般都会写上还款日期,这个还款日期在法律上也叫作诉讼时效,从打好借条的第二天算起,诉讼时效为三年。不过有些人可能就比较马虎,在打借条的时候并没有写......


·协议管辖优先吗,协议管辖的条件有哪些
      协议管辖优先吗,协议管辖的条件有哪些我国的管辖分为协议管辖、专属管辖、级别管辖,而协议管辖在生活中是最常用的,很多人对此就有一个疑问,协议管辖的效力优先于其他管辖吗?关于协议管辖优先......


·离婚后婚内的债务要如何还
      离婚后婚内的债务要如何还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共同债务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那么婚内债务的承担要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


·小贷公司借款给股东的规定是什么?
      小贷公司借款给股东的规定是什么?小贷公司借款给股东的规定是可以进行贷款,但是必须要有一定的记录。《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小额贷款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


·广州市工商股权转让协议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根据我国公司变更登记法中关于工商股权转让协议有明确的规定,那么什么是工商股权转让协议?其具有怎样的法律效应?需要我们提供怎样的申请材料呢?这就涉及到了本文的法律要点广州市工商股权转让协......


·网络诈骗案的从轻判的情况有哪些?
      网络诈骗是诈骗犯罪里比较常见的一种手段,运用网络手段对他人的财产进行骗取,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对于金额较大的网络诈骗,要追究刑事法律责任,那么网络诈骗案的从轻判的情况有哪些?网络诈骗......


目前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是否废止了?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