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拍卖所得土地使用权税费如何缴纳

  拍卖所得土地使用权税费如何缴纳
  
  一、拍卖所得土地使用权税费如何缴纳?
  
  首先看清楚原土地权属。如果是出让土地,按转让收费,包括营业税、城建税、土地增殖税、教育费附加、契税、印花税等,有些地方还有堤围税。具体需要征询国土部门或者税务部门(收税标准是地税、执行是国土,解释权是地税)。
  
  如果原土地权属为国有划拨,则需先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再办理转让。补办出让手续收费需咨询国土部门。
  
  如果是集体土地,还要补办征地手续,如果是农地,还有补办农地转用手续。
  
  现在法院处置的土地,后续手续也很多,要注意弄清楚。
  
  要缴过户税费,税费至少有:
  
  土地增值税:(拍卖成交价-原价)乘30%至60%。(注:此点税率为四级累进,按差价越大
  
  税率越高,税率分别是30%、40%、50%、60%)
  
  契税:拍卖成交价乘5%。
  
  其它杂税。金额不大。
  
  二、土地使用权抵押后如何拍卖
  
  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抵押的城镇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被依法拍卖的,所得价款在依法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抵押的城镇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被依法拍卖后,涉及改变原土地用途的,应当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批准手续。抵押的城镇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拍卖必须在土地所在地市、县土地管理部门设立的有形土地市场公开进行。
  
  以城镇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为标的设定抵押,已依法在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的,不再另行申报审批,抵押的土地使用权需折价或拍卖的,必须在市、县土地管理部门设定的有形土地市场公开进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条件并且不改变原土地用途的,按标定地价的40%缴纳土地出让金后,抵押权人可优先受偿。通知下发后,国家有新规定的,按国家新的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四)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转让、出租、抵押前款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分别依照本条例第三章、第四章和第五章的规定办理。
  
  在缴纳之前,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向相关机构先提出纳税申报,然后在根据其提示的流程,进行纳税,一般来说,税额的比例不是很高,故而一般的民事主体,都会乐意缴纳,对于那些不缴纳的行为,会受到处罚。
  
  
总结:拍卖所得土地使用权税费如何缴纳一、拍卖所得土地使用权税费如何缴纳?首先看清楚原土地权属。如果是出让土地,按转让收费,包括营业税、城建税、土地增...#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看具体情况定。一般的交通事故
      看具体情况定。一般的交通事故,责任人只要负民事责任即可,不会被拘留,但是如果责任人在交通事故中有违章甚至犯罪行为的,可能会被行政拘留或者刑事拘留。《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九......


·离婚有一套按揭房一辆车怎么办?
      离婚有一套按揭房一辆车怎么办?离婚有一套按揭房一辆车按照双方协商的约定来进行一个处理,或者是由法院来进行一个平均方面的分割,当然了,如果说房屋还正在进行贷款的话,那么后续的这个贷款所......


·一级医疗事故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一级医疗事故的具体情形有哪些1、一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分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和一级乙等医疗事故。2、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


·一、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立遗嘱是处分了这些共同财产可以吗?
      一、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立遗嘱是处分了这些共同财产可以吗?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立遗嘱是处分了这些共同财是不产可以的,夫妻一方只对处理自己的财产,对于另一半的财产是无权处置的,即使处置了,......


·怎样证明侵权商品来源合法
      怎样证明侵权商品来源合法一、怎样证明侵权商品来源合法合法来源,一般认为应是指使用者、销售者、复制品的发行者、出租者通过合法的进货渠道、正常的买卖合同和合理的价格从他人处购买被控......


·如何确定买卖合同的支付时间
      价款是买受人获取标的物的所有权的对价。依合同的约定向出卖人支付价款,是买受人的主要义务。买受人须按合同约定的数额、时间、地点支付价款,并不得违反法律以及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如何确定......


拍卖所得土地使用权税费如何缴纳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