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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愿信息公开的程序是什么?

  请愿信息公开的程序是什么?
  
  一般来说,政府重大事项都通过网站或者公报的方式对外发布,比如征地拆迁信息、政府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等。居民通过政府信息可以了解与自身有关的事项,如果想了解更多的信息,居民还可以申请信息公开。那么,请愿信息公开的程序是什么?我们通过本文一起了解下。
  
  一、请愿信息公开的程序是什么?
  
  申请人向市政府办公厅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二),申请表可以在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下载。
  
  1、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在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直接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填写后网上提交即可。
  
  2、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市政府办公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3、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申请人以方式1或方式3提出申请时,受理工作机构认为需要当面核实有关证明的,可以要求申请人到指定的受理点接受核实。
  
  二、政府信息申请的受理期限是多久?
  
  市政府办公厅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人提交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市政府办公厅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即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受理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三、公民申请信息公开需要哪些材料?
  
  1、公民申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3)低收入者证明(申请减免费用者提供),
  
  (4)委托他人代办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授权书。
  
  2、法人或其它组织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
  
  (1)《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综上所述,居民请求政府信息公开,可以通过网上申请、现场申请等多种形式,请愿信息公开的受理期限是十五天,政府部门会做出是否公开的决定。如果居民对此表示不服的,还可以发起行政复议。当然,政府告知不予公开的,会写清楚不公开的理由。确定可以公开的,告知申请人查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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