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很多人离婚因为一些私人问题

  很多人离婚因为一些私人问题,都会选择诉讼离婚的途径。在这个过程中,都会遇到一些特殊情况,这时候如果没有法律知识的支持,可能就会无法解决问题,手足无措,甚至徒增很多烦恼和麻烦。下面我们就带您看一看,第三次起诉离婚被告收到传票不出庭怎么办?离婚的方式有两种选择,第一种是协议离婚,第二是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话只要双方同意就可以,带上双方的带上结婚证、户口薄、身份证、离婚协议书、照片这些材料,去双方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只是你想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你就只能诉讼离婚,但诉讼离婚耗时较长,程序复杂,并且如果不存在法定离婚的情形时,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很小,需要二次诉讼才能把婚离掉(法定离婚情形:家暴、遗弃、虐待、吸毒、赌博、重婚、坐牢、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难以治愈的身体缺陷或疾病等)。遇到拒不配合的当事人,法院仍会派员送达。即使当事人拒签,法院仍可依法采用留置送达,只是手续麻烦了一些而已。如果当事人一方接到了法院传票,基本上都会到庭的,不然法院可能会缺席判决,可能会作出对拒不到庭一方不利的判决。为了使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失,当事人自然不会缺席自找麻烦的。最高法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88条规定:“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审判实践中,对公告离婚的案件在公告送达时,可采取在报纸上刊登送达公告的同时,在原告及被告直系亲属的居住地及居住地的居委会、村委会等公众聚集地的公告栏张贴公告。  一般被告不出庭法庭可以缺席审理、缺席判决,不会影响法庭处理案件的,只不过被告不出庭可能会影响到案件事实的查明,法官无法通过庭审确定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已经确已破裂。如果是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不出庭的话,法庭是不会判决离婚的。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那就看原告还能否提供其他充分的证据,能够证明夫妻双方的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的可能,这种情况下法庭会慎重判决,大多是可以判决离婚的。看了以上的对于“第三次起诉离婚被告收到传票不出庭怎么办?”这个问题的解释,可以看到,如果被告经过传票的传唤,没有拿出正当理由,并且拒绝不到庭的,可以按照缺席来判决。如果被告的不出庭并不会影响案件事实,那么在第三次起诉离婚的时候,法官就可以直接判定离婚了。
  
  
  
总结:很多人离婚因为一些私人问题,都会选择诉讼离婚的途径。在这个过程中,都会遇到一些特殊情况,这时候如果没有法律知识的支持,可能就会无法解决问题,...#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交强险与商业险能分开买吗?
      交强险与商业险能分开买吗?交强险是我国法律规定强制购买的车险,车辆只有投保了交强险才可以上路;而商业车险则不具有强制性,车主可按照自己的需求选择性购买。一般商业车险是搭配交强险购买的......


·产品责任纠纷举证责任
      在生活当中,我们每天都会购买各种各样的产品,在购买产品的时候,当然希望产品的质量或者是其他方面都是没有问题的,符合自己要求的。不过如果在购买产品之后觉得这个产品损害了自己的健康或者......


·拖欠货款起诉书范本是怎样的
      拖欠货款起诉书范本是怎样的?拖欠贷款起诉书原告:×××市×××有限公司住所地:×××市×××区×××大道法定代表人:×××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家住......


·结婚的条件分为必备条件和禁止条件。
      结婚的条件分为必备条件和禁止条件。一、结婚的必备条件1、首先男女双方必须完全自愿。《婚姻法》第5条就这点做出了相应的规定,男女双方结婚必须出于完全自愿,也就是说不允许任何一方给......


·长沙市改变土地使用条件审核标准
      长沙市改变土地使用条件审核标准在我们进行使用土地之前,一般是首先要进行审核,然后才可以获得土地的使用权的,同样如果是改变土地使用条件,我们也是需要进行相关的审核,如果审核通过之后......


·3人以上打人算团伙吗
      三人一块去打架,属于团伙犯罪。犯罪团伙,是指两个以上成员之间,基于共同的犯罪意图和目标,以共同的需要、兴趣、价值观念等心理因素作为精神纽带,纠合在一起,多次共同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比......


很多人离婚因为一些私人问题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