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票据管理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票据管理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票据管理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一)财务票据管理制度1
  
  1、认真学习《会计法》等相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财务电算化业务知识。
  
  2、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原则,把好收支关。
  
  3、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严禁公款私借和坐支,严格各种支票和结算凭证的管理、保存。
  
  4、负责编制单位年度预算、决算报表。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5、坚持勤俭办事的方针,加强资金管理,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不良现象。
  
  6、单位一切费用支出,经所领导核准,经办人签名,所长签字方可报销。
  
  7、对原始凭证进行严格审核,如不合法、不真实、数量、单价、金额不符、经办人未签字,拒绝支付。
  
  8、每月按时向所长提供财务收支报表。帐表处理坚持真实、及时、准确,做到帐表相符,帐帐相符,帐物相符,日清月结,上报下达。
  
  9、银行账户要完全符合开设账户的规定,财务预留印鉴由财务人员分开保管,及时核对银行账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按规定装订归档,妥善保管。
  
  10、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盘点清查,账、物核对,如有盘盈、盘亏,要及时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处理。
  
  11、财务人员相互协作配合,因工作需要购买、招待等经所长批准后方可办理。为基层站、队单位搞好服务,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
  
  
  (二)财务票据管理规定2
  
  1、为加强票据管理,规范票据业务,明确管理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2、财务票据包括银行票据和非银行票据。银行票据包括支票、贷记凭证等;非银行票据包括收据、各种税票、社保票据等。
  
  3、财务票据的领购、保管、核销业务由专人分工负责。出纳担任银行票据的保管业务,经财务总监指定的会计人员负责非银行票据的保管。非银行票据领用后由领用人保管,领用的收据由出纳包管。
  
  4、财务票据应存放于保险箱内,有专人妥善保管。财务印章与银行票据应由财务总监与出纳分别保管。非银行票据的保管使用两分开原则,不得由一人兼任。
  
  5、办理有关票据业务必须财务总监审核,出纳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收娶支付银行票据,收取款项时应开具收据。
  
  6、银行票据、收据必须顺号签发,作废时应加盖专用的作废章。作废票据不得缺联少页,已开出的作废票据,由票据开具人员负责收回。
  
  7、票据开具时候应该注意单位名称(全称)、金额大小写规范、项目名称准确,规范单据填写正楷,字迹清晰;单据在填写过程中出现错误,不得撕毁单据,必须保持单据完整,并加盖作废章。
  
  8、出纳收到银行票据时,应认真审核,及时入账,对不合规票据及时向财务总监反映,由财务总监确定解决方案。
  
  9、已缴纳的税票、社保凭证等非银行票据应由专人及时取回,妥善保管,做到以后有查可依。
  
  10、票据管理人员应建立备查登记簿。发生有关票据行为时,应及时登记备查簿。
  
  11、财务人员在发现票据遗失、票据出错和票据不实等情况时,应尽快采取相应的措施,对重大事故财务总监应向公司总经理汇报。
  
  12、票据保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应编制票据移交明细表,在财务总监的监督下逐笔确认移交,确认无误后,由监督人和后任财务人员 在交接明细表上签名确认。
  
  13、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财务人员,如有违反究其相关责任。
  
  以上便是两种票据管理制度,不论是哪一种管理制度,都是十分严格的,绝不能让不法分子试图钻其中的漏洞。票据拥有支付、信用、结算、融资等作用,是一种有价的证劵,也是对债务关系的一种客观反映,对其进行严格管理是必要的。
  
  
  
总结:票据管理制度是如何规定的??票据管理制度是如何规定的(一)财务票据管理制度11、认真学习《会计法》等相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财务电算化业务知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最新云南省怒江州泸水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云南省怒江州泸水县征地补偿标准  云南省怒江州泸水县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区片范围:六库镇、庄房,东:怒江边,南:县交警大队,西:庄房村,北:麻布河;六库镇、小沙坝,东:老瓦......


·拆迁安置房买卖可以吗?
      拆迁安置房买卖可以吗?一、拆迁安置房买卖可以吗?1、安置房在五年之内是不能进行买卖的。这是法律规定的,如果安置房未满五年就将其进行买卖则就是违法的。所以如果它不到五年是不能买卖的......


·离婚协议还是诉讼比较方便?
      离婚协议还是诉讼比较方便?离婚协议相对于诉讼来说比较方便,《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


·婚前个人债务由谁还
      婚前个人债务由谁还一、什么是婚前个人债务婚前个人债务,指的是结婚前以一方名义所承担的债务。在实际生活中,主要就是指婚前由一方个人举债,婚后尚未还清的债务。在生活中,很多人虽然知道......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初步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


·一、立遗嘱应有哪些?
      一、立遗嘱应有哪些注意事项1、并非每位老人都需要订立遗嘱。我国法律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祖父母外租父母兄弟姐妹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如果老年人对自己过世后的遗产分配没有特别......


票据管理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