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没签劳动合同工伤怎么办

  没签劳动合同工伤怎么办
  申请工伤认定。要求单位在30天内申请,或者自己在一年内申请。申请部门为所在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伤情相对稳定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再主张赔偿。
  二、相关法律知识:许多用人单位雇用临时工时都不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为其办理社会保险,这种情况下如果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将面临着承担所有费用的风险,非常被动,职工的维权之路也因此十分艰难。由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同样受到我国劳动法律法规的保护。在无法与单位协商解决时,他可以采用以下方法维护自己的权益:第一,申请认定工伤,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三份,可以直接到各区劳动与社会保障局领取格式表格;2.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3.职工受伤害或者被诊断患职业病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比如工资条、工牌、同事证言);4.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5.其他相应证据,比如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提交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可以直接到工商局网站查询打印;如果属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和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提交事故的相关证据材料,比如事故现场同事出具的证言,并附上提供证言同事的身份证复印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在15日内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对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应当由有权管辖的部门书面告知申请人;申请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材料,申请人在30日内补充全部材料的,应当受理,并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和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第二,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确定伤残等级之后,就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核算工伤赔偿费用了(详细核算办法,此文不细述)。这时候可以据此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虽然在申请认定工伤的时候,需要当事人提供劳动合同,但由于实际情况不同,可能导致无法提供劳动合同,所以此时只要能够有其他材料证明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那么也是可以的,认定属于工伤之后,也就会按照工伤事故进行处理。
  
  
  
总结:没签劳动合同工伤怎么办申请工伤认定。要求单位在30天内申请,或者自己在一年内申请。申请部门为所在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伤情相对稳定后,向劳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未成年寻衅滋事罪怎么处理
      未成年寻衅滋事罪怎么处理寻衅滋事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已满14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轻微或有积极悔过、赔偿受害人等能减轻刑罚的情况的可能会处三年以......


·私募基金收购的操作流程是什么?
      私募基金收购的操作流程是什么?私人股权投资(又称私募股权投资或私募基金,PrivateFund),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用来指称对任何一种不能在股票市场自由交易的股权资产的投资。被动的机构投资......


·经济仲裁可以口头提出仲裁请求吗?
      经济仲裁可以口头提出仲裁请求吗?一、经济仲裁可以口头提出仲裁请求吗?经济纠纷发生之后是不可以口头提出仲裁请求的,必须是需要提交书面的仲裁申请书。根据《仲裁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商标续展期过了六个月后还能办理吗?
      商标续展期过了六个月后还能办理吗?过了六个月后不能办理续展,但可以重新注册,商标续展是注册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十年前的一段时间内,依法办理一定的手续,延长其注册商标有效期的制......


·一、工地干活几年了不给钱应该怎么办?
      一、工地干活几年了不给钱应该怎么办?去当地劳动局请求帮助。1、根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


·串通投标罪立案标准是多少
      串通投标罪立案标准是多少一、串通投标罪立案标准是多少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


没签劳动合同工伤怎么办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