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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社保补缴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长沙社保补缴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1、本市户籍或外地非农业户籍
  
  2、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3、社会保险账户在长沙市
  
  4、社会保险账号处于暂停参保状态的灵活就业人员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二、补缴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外地户籍还需提供
  
  1、医疗保险未参保证明(户籍地社保机构)
  
  3、居住一年以上证明(居住地居委会)
  
  4、就业证明(社区劳动保障中心)
  
  三、补缴流程
  
  单位办理—已经工作
  
  1、单位经办人到长沙市劳动保障局二楼政务服务大厅“异动申报”窗口打印断档补缴单
  
  2、个人持业务单据到指定银行缴费
  
  3、缴费后持银行回单到长沙市劳动保障局二楼打印收据。
  
  个人办理—暂无工作
  
  1、本人持本人身份证到长沙市劳动保障局二楼政务服务大厅“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窗口打印业务单据
  
  2、到银行缴费
  
  3、缴费后持银行回单到长沙市劳动保障局二楼打印收据。
  
  在长沙工作的职员,在满足长沙社保补缴条件之后,才能提出补缴社保的请求,且一般来说,职员个人单独缴纳的流程比单位缴纳要更为复杂,故而若单位同意,就可以将相应的资金交给单位,让其替自己缴纳。对于这部分补缴的情形,可以享受正常缴纳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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