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醉驾和酒后驾车的区别是怎样的?

  醉驾和酒后驾车的区别是怎样的?
  醉驾和酒驾的主要区别在于测量标准和法律后果。
  我国的相关法律将酒后驾车分为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是根据驾驶人员血液、呼气中的酒精含量值来界定的。所谓饮酒驾车,指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所谓醉酒驾车,指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 /100ml的驾驶行为。目前,饮酒驾驶属于违法行为,醉酒驾驶属于犯罪行为。两者的处罚简直是天差地别。
   二、我国对醉酒驾车和饮酒驾车的处罚措施是什么?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三、哪些情况下的醉驾会被加重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如果在生活当中和自己的朋友说酒后驾车被处罚了,那有这方面知识的人就知道这是一般的违章处罚。因为如果是醉酒驾车的话,在别人的眼中自己就成了有过犯罪经验的人了。而且最明显的就是醉驾的酒精含量肯定比酒驾多。
  
  
  
总结:醉驾和酒后驾车的区别是怎样的?醉驾和酒驾的主要区别在于测量标准和法律后果。我国的相关法律将酒后驾车分为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分公司和子公司的纳税区别有哪些
      子公司与分公司的纳税区别:子公司必须独立核算,独立申报纳税。?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可以不独立核算,所得税可以在总公司合并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


·法院起诉程序和立案原则
      法院起诉程序和立案原则法院的起诉流程: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


·一、如果没工伤认定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吗?
      一、如果没工伤认定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吗?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关于工伤的问题我们在之前的很多方面都为您阐述过,但是如果......


·补充侦查两次证据不足怎么办
      一、补充侦查两次证据不足怎么办?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二次补充侦查后,仍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检察院可以决定不起诉,公安机关应该撤销案件,解除羁押。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


·立遗嘱人怎么立合法遗嘱?
      立遗嘱人怎么立合法遗嘱?如何立遗嘱才有效:遗嘱是被继承人生前依法处分个人财产,并于其死后发生效力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可以......


·交通意外事故赔偿标准
      交通意外事故赔偿标准:1、事故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治疗过程中的相关凭证作为依据,向事故的行为人所求赔偿。在治疗过程中的手术费、医药费、挂号费等等因为事故所产生的费用都可以依......


醉驾和酒后驾车的区别是怎样的?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