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跨区域非法集资处置原则是什么?

  一、跨区域非法集资处置原则是什么?跨区域案件要按照“三统两分”原则进行处置,即坚持统一指挥协调、统一办案要求、统一资产处置、分别侦查诉讼、分别落实维稳的工作原则。二、非法集资的构成要件(一)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这里要特别强调法律拟制人格主体——单位,否则,我们将无法对司法实践中大量存在的单位(既可以是一个单位单独实施,也可以是单位与自然人、单位与单位共同实施)实施的非法集资行为通过《刑法》来规范。(二)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当事人明知自己的非法集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在单位进行非法集资的情况下,这种故意体现为单位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以单位的名义为单位的利益故意追求特定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发生。单位犯罪故意是单位成员的共同认识和意志,严格区别于单位成员个人的认识和意志。(三)犯罪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非法集资在形式上表现为一种资本的运作过程,即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将不特定对象的资金集中起来,使他们成为形式上的投资者(股东、债权人),往往是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大,严重破坏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因此,我们建议将非法集资罪列入《刑法》第三章第四节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以确立其在整个《刑法》体系中的应有地位。(四)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未依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集资行为。主要是以非法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其他回报。有三项,一则指挥协调,二则统一办案,再则需要统一资产的处置。一般来说,非法集资的行为,若想得到其他区域的公安机关的协助的,需要向上级机关提出请求。且只有在请求被受理之后,才可以请求协助。
  
  
  
总结:一、跨区域非法集资处置原则是什么?跨区域案件要按照“三统两分”原则进行处置,即坚持统一指挥协调、统一办案要求、统一资产处置、分别侦查诉讼、分别...#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银行贷款利息是多少
      银行贷款利息是多少、利息最高是多少?一、银行贷款利率如何确定1、贷款利率的确定:贷款人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每笔贷款利率,并在借款合同中载明;2、贷款利息的......


·子女抚养纠纷代理词怎么写?
      子女抚养纠纷代理词怎么写?子女抚养纠纷,是案件中一种比较常见的纠纷情况,子女抚养的问题一般出现在离婚案件之中是离婚案件的附属,问题。子女抚养纠纷,一般情况下需要法庭的调解才能让双方......


·红灯亮了第一秒过去了会被扣分吗
      会,红灯刚亮一秒闯过去就算闯红灯。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


·没办结婚证怎么要求抚养费
      没办结婚证怎么要求抚养费1、由父母双方协议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


·老师没收学生手机是否犯法?
      老师没收学生手机是否犯法?一、老师没收学生手机是否犯法手机是学生的合法财产,学生对于该手机拥有完全的所有权。但是老师没收的行为是否违法,可以区分以下情况:1、教师没收手机后直接交与学......


·公司不签合同怎么赔偿 签订劳动合同要注意什么
      根据《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在单位与劳动者建立了用工关系之后,就要在一个月的时间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才行,而要是不按照规定签订合同的话,则就要对劳动者作出赔偿。那么公司不签......


跨区域非法集资处置原则是什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