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般来说保险理赔时效是多久?

  在十几年以前,一提到保险,大多数人都觉得一定是骗人的,可是随着个人收入的增长,文化水平与理财意识的提高,现在早已不是“提保色变”的时代,甚至还有许多人有主动了解保险的思维,保险公司也抓住机会,不停的推出保险类型与保险产品。保险不在只是单一的医疗,早已有了“车险”“理财保险”“医疗保险”等多种产品,保险理赔的范围也在扩大,与此同时保险理赔时效就显得更加重要了,保险理赔究竟有没有时效?时效是多久呢?下面给您进行简单解答。一般来说保险理赔时效是多久?《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据此,即便保险案子属于“情形复杂”,保险公司也须在三十日内做出决定,并将结果书面通知客户。《保险法》还明确,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在赔付协议达成后10天内应支付赔款;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则应当自作出拒赔决定之日起3天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也就是说一般保险的理赔计算答复时间时三十日。保险理赔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先予支付:《保险法》第25条规定:“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这一条进一步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宗旨,从客户利益出发,考虑到急需资金的情况,将保险保障的意义落到实处。  专家认为,在理赔速度方面的定量规定,将有望极大缓解“投保容易理赔难”的现状。  (二)一次性通知补充材料:《保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索赔后,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相比较旧法,该条款增加了一次性和及时的要求,从法律上避免了保险公司多次要求客户补充材料的情况。当然,专家也提示,尽早尽快地提供完整资料,是及时得到赔付的保证。关于所需提供的资料,可以在保险合同中找到也可以电话咨询保险公司。不过也不是所有保险都是一样的时效,比如意外医疗险理赔就不同。  (三)意外医疗险理赔时间期限:一般意外医疗险是当次事故在一百八十天内的治疗费用,超过一百八十天的一般是不赔的。 保险理赔的时效是两年。即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在两年内提出理赔申请。过了两年再不申请,视为放弃权益。保险公司应在接到理赔申请后一个时间内(好象是一个月)内做出是否理赔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四)影响理赔效率的因素:
  ?(
  ?1)当天的保险公司的人员配备(2)理赔时报案人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3)理赔事件的复杂性 (4)合同相关人 保险是为了防患于未然,保险已经不是有钱人的专利,而是社会大众都可以受益的社会性产品,投保就是为了买一份安心与多一份收入,如果在保险过程中出现保险需要理赔的事项,一定要注意在保险理赔时效内进行理赔,如果超过期限了很可能会受到损失。
  
  
  
总结:在十几年以前,一提到保险,大多数人都觉得一定是骗人的,可是随着个人收入的增长,文化水平与理财意识的提高,现在早已不是“提保色变”的时代,甚至...#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通常公司法人工资怎么开?
      通常公司法人工资怎么开?公司法人即是公司的民事责任代表人,对于一个公司的成立及平稳运行都至关重要。可是,现实中很多人对公司法人的工资问题比较好奇。那么,通常公司法人工资怎么开?为......


·一、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用人单位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的,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赔偿金......


·工伤保险待遇基数是什么?对此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保险待遇基数是什么?对此是怎么规定的?一、工伤保险待遇基数工伤保险待遇的高低,项目的多少,取决于国家或该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们的社会生活水平。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2000块钱可以立案吗
      2000块钱的欠款,不还是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要求承担赔偿的。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


·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是如何规定的
      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是如何规定的集体土地是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但是国家为了建设和发展,也会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征收利用,然后给予农民各种形式的补偿,那么我国的集体土地房......


·著作权不保护的客体的是哪些
      著作权不保护的客体的是哪些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著作权法第四条)比如违背法律、宣传反科学、反人类、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善良风俗的反动、......


一般来说保险理赔时效是多久?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