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民事诉讼简易程序审理的特点是什么?

  民事诉讼简易程序审理的特点是什么
  
  有些特别简单的民事纠纷,法庭在审理的时候其实所用的程序就是简易程序,因为这些非常简单的民事纠纷没有必要过度的浪费司法资源,通过简易程序本身也能够提高法庭的庭审效率。民诉法当中对简易程序的特点和适用条件都有规定,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民事诉讼简易程序审理的特点是什么?
  
  一、民事诉讼简易程序审理的特点是什么?
  
  1、起诉方式简便,当事人可以口头起诉;
  
  2、受理程序简便,当事人双方可以同时到基层法院或者它的派出法庭请求解决纠纷,法院或其派出法庭可以当即审理,也可以择期审理;
  
  3、传唤方式简便,法院可以简便方式传唤、通知当事人、证人,不要求必须采用传票、通知书形式;
  
  4、审判组织简便,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5、庭审程序简便,不必按照普通程序那样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法庭调查、辩论等;
  
  6、审限短,从立案次日起3个月内审结,并且不得延长;
  
  7、重视调解,当事人同时到庭的可以先行开庭进行调解。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
  
  第一百四十三条 对简单的民事案件,原告可以口头起诉。当事人双方可以同时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请求解决纠纷。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可以当即审理,也可以另定日期审理。
  
  二、究竟哪些属于简易的民事案件?
  
  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民诉意见》、《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以及结合长期的审判实践,一般认为简单民事案件的标准应该是:
  
  1、事实清楚,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争议的事实陈述基本一致,并能提供可靠的证据,无须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即可判明事实,分清是非;
  
  2、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是指谁是责任的承担者,谁是权利的享有者,关系明确;
  
  3、争议不大,是指当事人对案件的是非、责任以及诉讼标的的争执无原则分歧。
  
  三、民事诉讼简易程序审理期限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审理期限为二十日。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的刑事案件的期限为三个月;需延长的,报本院院长批准,在以延长三个月。案件的审理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计算。
  
  可见,民事诉讼简易程序审理的特点主要包括法庭审理的时间特别的短,通常法庭用简易程序来审理民事纠纷的时间不会超过三个月。而且简易程序当中尤其注重对民事纠纷当中各方人员的调解,因为简易程序的民事案件,争议性也不是特别的大,有些通过民事法庭的调解完全就能够达成和解的。
  
  
  
  
  
总结:民事诉讼简易程序审理的特点是什么有些特别简单的民事纠纷,法庭在审理的时候其实所用的程序就是简易程序,因为这些非常简单的民事纠纷没有必要过度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浙江省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意见有哪些内容?
      浙江省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意见有哪些内容?一、浙江省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意见有哪些内容?浙江省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意见为惩治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违法犯罪行为,正确理解与适用最高人......


·葡萄大棚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我国绝大多数的地方在进行农业生产时,会采用农用大棚的方式培养农作物,这样可以降低天气气候对农作物的影响,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可是当国家或者企业需要对征收土地时,可能......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女方男方?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女方男方?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女方还是男方是不一定的,因为抚养权一般要根据离婚时孩子的年龄、子女的权益、双方的具体情况等因素来判断。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


·现如今离婚率居高不下
      现如今离婚率居高不下,人们对于婚姻关系愈加不信任。在离婚的过程中,财产的分割占据重要地位,其中房子的更名过户最为重要。那么离婚房子更名费用怎么算了?我们在离婚的过程中如何去处理离婚房......


·一方不想离婚的话该怎么办
      现实中,不是所有的夫妻都是双方都想离婚的,经常出现一方想离婚而另一方却不想离婚的情况,面对这样的情况,可能想要离婚的一方也无计可施。那到底在遇到一方不想离婚的情况时,另一方要怎么办......


·刑事案件的证人不出庭作证怎么办?
      刑事案件的证人不出庭作证怎么办?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


民事诉讼简易程序审理的特点是什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