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不安抗辩权?
什么是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是指先履行义务人在有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以及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时,可中止自己的履行;后给付义务人接收到中止履行的通知后,在合理的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先给付义务人可以解除合同。不安抗辩权的成立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一)不安抗辩权产生于双务合同中。不安抗辩权与同时履行抗辩权一样,均只能发生于双务合同中,因此,单务合同以及不完全的双务合同均不能产生不安抗辩权。
(二)合同须有先后履行顺序。 我国民法典规定,对一些买卖合同,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一般采用同时履行主义,而以下合同,即使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也是有先后顺序的,这些合同包括租赁、承揽、保管、仓储、委托、行纪、居间等。
(三)先履行方债务已届清偿期。 如果履行期未届至,先履行方只能暂时停止履行的准备,无从停止履行。
(四)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于合同成立后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包括三个要素:
1、后履行方丧失或可能丧失能力。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后履行方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原因有:一是财产显形减少。包括经营状况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二是丧失商业信誉;三是提供劳务或完成工作的合同中,债务人丧失劳动能力;四是给付特定物的债务中,该特定物丧失。
2、后履行方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发生于合同成立之后。
3、先履行方对事实负有举证责任。先履行方主张不安抗辩权,必须有对方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确切证据,而不能凭自己的主观猜测。
(五)后履行方未为履行提供担保。如果后履行方在财产状况显著恶化等情况出现时,提供了担保,则其履行有了保障,先履行方就不能产生不安抗辩权。
二、不安抗辩权的法律效果如何?
不安抗辩权行使之后会对相对人产生不利影响,此即不安抗辩权的法律效果,那不安抗辩权的法律效果如何或者说体现在哪些方面?下文将为您详细介绍:
(一)可以中止履行合同。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一方有证据证明对方有上述不能履行合同的状况可以先中止履行合同。实践中当事人行使中止履约权时必须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具有履约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等给付的现实危险。当事人在中止履约后应当采取适当的方式及时通知对方。
(二)解除合同的法律适用。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一方中止履行后,在一定条件下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按《民法典》规定,在此情况下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有两个:一是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二是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提供适当担保。二者必须同时具备,中止履行的权利人才能进一步行使合同解除权。实践中,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解除合同的,应当采取适当的方式通知对方,合同关系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但在纷繁复杂的合同实务中,难免有当事人以不安抗辩权为借口,撕毁合同,达到毁约的目的,为防止不安抗辩权的滥用,《民法典》规定了不安抗辩权人在行使不安抗辩权时,应当负有举证和通知两项法定的附随义务,不允许其任意借口对方可能没有履行能力而随意中止合同的履行,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而中止履行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总结:什么是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指先履行义务人在有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以及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时,可中止自...#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根据知识产权法规定期刊是汇编作品嘛?
根据知识产权法规定期刊是汇编作品嘛?根据知识产权法规定期刊是汇编作品,汇编作品不属于作品著作权,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汇编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是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由单位......
·产品质量不合格因素具体有哪些?
产品质量不合格因素具体有哪些?一、产品质量不合格因素具体有哪些?产品质量不合格因素具体包括以下几种:影响产品质量的六大因素是:人、机、料、法、环、测。1、操作者:操作工人的文......
·股东协议模板包括哪些条款?
股东协议模板包括哪些条款?股东协议我们为成立公司,对出资额、入股方式、股东权利与义务等内容进行约定的书面形式,是保证公司正常运转,维护各方权益的重要凭证。那么股东协议模板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撞死人要坐牢吗?
交通事故中最严重的损害结果其实也就是造成了人员的死亡,而此时也要区分实际造成了多少人的死亡,情况不同自然之后的处理也是不同的。那如果交通事故撞死人要坐牢吗?除了赔偿,这可以说是行为人......
·监视居住家人能不能会见
监视居住家人能不能见可以,但是需要执行机关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
·一、工伤1级伤残能享受什么待遇?
一、工伤1级伤残能享受什么待遇?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以及本人工资的90%的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
什么是不安抗辩权?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