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醉驾惩罚规定

  醉驾惩罚规定
  
  刑法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醉驾被判处拘役适用缓刑的条件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2、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较轻,而且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3、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4、犯罪分子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若醉酒驾驶的犯罪分子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的,则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下对其使用缓刑,如是否属于自首、是否对受害人进行了赔偿并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认罪态度是否良好等。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应积极向法院陈述辩护为自己争取缓刑的机会。
  
  (二)拘役的缓刑考验期是多久?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该怎么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三)醉酒驾驶怎么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并且还会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自己的驾驶证可能会被吊销。
  
  二、醉驾致人死亡如何争取缓刑?
  
  缓刑是不能申请的,只能法院自己决定。
  
  (一)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适用缓刑的条件:
  
  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二)不同情形的处理:
  
  第七十六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三)缓刑的范围
  
  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3年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拘役,3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另: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通常称为“死缓”,不是缓刑,注意区分。
  
  (四)醉驾缓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缓刑适用的形式条件是指缓刑的适用方式。目前绝大多数国家判处缓刑的方式有:判处一定年限的自由刑,同时宣布若干年的暂缓执行期(1至5年),在规定的时期内不犯新罪,则原判的自由刑不再执行。
  
  也有国家宣告的缓刑在自由刑执行完毕后还必须再执行缓刑,或者将缓刑作为一种刑罚由法院直接判处。我国属于前一种方式,法院在宣告缓刑的同时,确定适当的考验期限。我国刑法典第73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需要明白的,我国关于醉酒驾驶确实有可能会存在患行,但是必须要满足我国关于缓刑的规定。我国缓刑要求必须是被判处均与或者是有期徒刑三年以下的刑罚。如果说醉酒驾驶,符合这个缓刑的条件,那么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判决。
  
  
总结:醉驾惩罚规定刑法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醉驾被判处拘役适用缓刑的条件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安置房过户交付的费用包括哪些
      通常在购买安置房的时候,若想要真正获得安置房的所有权,那么就必须要按照国家的规定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才行,而此时就会涉及到费用的交付。不过对于很多人而言,可能对安置房过户交付的费用不......


·商标侵权员工知情会放出来吗
      员工知情的话,会受到处罚,具体处罚要根据具体案情来看。依据《刑法》规定,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


·转让商标交易正常多久时间以及流程是什么?
      转让商标交易正常多久时间以及流程是什么?商标交易正常时间商标变更、续展和转让从申请核准一般约需四到六个月。(一)商标注册申请时间:商标从申请到发证约需十五个月时间,其中申请受理和形......


·婴儿遗弃罪如何定罪 ?
      抚养自己的孩子是为人父母应尽的责任,但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不负责任的父母在孩子出生后就将其遗弃,有不少的新生儿因此而死亡。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负有扶养义务者不得遗弃有抚养义务的无独立生活......


·分部工程质量评定等级的标准是什么?
      分部工程质量评定等级的标准是什么?我们都知道现在对于您来说,最注重的就是房子的质量,好的房子也是对家人的安全负责,因此,房地产也为了更快的把房子销售出去,也要求建筑房一点要把质量......


·企业如何剥离债权债务?
      企业如何剥离债权债务?我们都知道,要想经营好一个企业是很不容易的,为了企业的生存,会面临很多的问题,比如说,为了把企业的损失最小化,把收益最大化,需要进行债权债务的剥离,那么企业如......


醉驾惩罚规定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