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旷工几天算自动离职的内容有哪些

  日常工作中,旷工并不多见。企事业单位对于职工的管理都很严格,对于旷工行为也是坚决禁止的。但是扔有一些职工旷工,有的甚至连续旷工好几天。对于旷工的处罚,各单位都很明确和严格,接下来,我们将详细讲述下旷工几天算自动离职的内容。
   一、旷工多少天算自动离职
  劳动法没有规定,要看公司的规章制度是如何规定的。若按照公司的规定旷工三天属于严重违纪的话,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法对旷工是如何规定的?
  1、《劳动合同法》没有自离规定,《劳动法》第25条、《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规定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行为如果符合此条第二款规定,单位就可以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给你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如果只是口头说你怎么怎么样就算自离,一直没有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你们之间的劳动合同就是有效的。
  2、关于旷工几天的规定,《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
  因旷工被除名的法律依据是:《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发[1982]59号)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提出与无正当理由旷工的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一种处理方式。除名的条件是:
  (1)职工经常旷工没有正当理由;
  (2)经批评教育无效;
  (3)达到规定的旷工天数,即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1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
  但是注意此规章已经于2008年1月15日,被国务院第516号令明文废止。如企业现行规章制度中仍规定“除名”或“开除”等相关条款,显然缺乏法律依据。
   三、公务员旷工及其行政处理
  第三十一条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
  (一)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二)请假期限已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的。
  (三)不服从组织调动和工作分配,不按时到工作岗位工作的。
  第三十二条 旷工连续十五天以内或一年累计三十天以内的,不发年度奖金。
  第三十三条 旷工连续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予以辞退。
  企业员工旷工的处理《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从这一规定来看,企业对职工的除名处理,必须符合以上两个条件《工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企业,事业单位处分职工,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企业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先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企业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职工认为企业侵犯其劳动权益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由此可见,在对旷工职工作除名处理时,应当征求企业工会的意见。
  以上内容详细阐述旷工几天算自动离职的知识。旷工不是一个合格的职工应该有的表现,即使有事也要即使请假,也不能随意的旷工。虽然劳动法对于旷工的时间没有严格规定,但是企业自身为了发展和管理的需要,制定了一系列关于旷工处理的规定。因此,建议每位职工应当严格遵守公司企业的请假制度。如果您对于上述内容有疑问
总结:日常工作中,旷工并不多见。企事业单位对于职工的管理都很严格,对于旷工行为也是坚决禁止的。但是扔有一些职工旷工,有的甚至连续旷工好几天。对于旷...#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厂里干活工伤怎么处理
      1、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劳动者自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自己申请应当提交的资料有: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


·一、夫妻离婚子女的抚养费吗?
      一、夫妻离婚子女的抚养费吗?我国《婚姻法》规定,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用,上述费用应当和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生活水平相适应,所以对于未经双方协商同意的贵族学校的学费、......


·县医学会能鉴定医疗事故吗
      县医学会能鉴定医疗事故吗关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按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九条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共同书面委托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首次医......


·汽车交强保险事故后能赔偿多少
      一、汽车交强保险事故后能赔偿多少?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学生打架斗殴处分决定有哪些
      在人们眼中会觉得学校的学生各方面的想法还是比较纯洁的,但实际来看,有些初中生甚至小学生的思想复杂程度确实让人觉得特别的惊异,平时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也有可能就和自己看不惯的相关人......


·违章操作算不算工伤?
      违章操作算不算工伤?一、违章操作算不算工伤?是否有违规操作,和认定工伤无关。工伤认定采取的是无过错原则,即使违规所致,符合工伤认定标准的也属于工伤。如果发生事故,不论是否属于职......


旷工几天算自动离职的内容有哪些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