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97条第三款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法97条第三款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法》第97条第3款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46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这一条款引发了人们不同程度的疑惑:计算经济补偿的具体法律政策依据是什么?经济补偿是不是应当分段计算?如果分段计算经济补偿,是仅仅分段计算经济补偿的年限,还是也应当对经济补偿的工资标准进行分段计算?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人们对这个条款存在一些疑问是可以理解的。因为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关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的规定确实发生了一些变化,原因就在于《劳动合同法》与 《劳动法》中相关规定的不同。根据现有规定,解除或者终止 《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订立的劳动合同,从横向看,有的情形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有的情形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从纵向看,有的情形依照 《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依照 《劳动法》及其配套规定则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种情形。第一,关于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从 《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2项关于用人单位依照该法第36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中可以看出, 《劳动合同法》并没有规定劳动者一方主动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也就是说,劳动者一方主动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没有法律依据。而 《劳动法》第28条并没有像 《劳动合同法》这样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一方主动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才支付经济补偿。第二,关于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是否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依照 《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应当支付经济补偿,但是 《劳动法》对于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是否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并没有作出规定。实践当中,有的地方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多数地方并没有这种规定。
二、其他规定
第三,关于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47条细化了经济补偿的标准,并对高收入劳动者的经济补偿作了 “双封顶”,即: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这里的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只是规定工作时间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的经济补偿,对于协商一致的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照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但除了经济性裁员经济补偿不封顶之外,其他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不管劳动者的收入高低都有最多支付12个月经济补偿的封顶,同时规定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照企业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第四, 《劳动合同法》新增加了两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即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劳动者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应当指出,实践当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计算经济补偿的工资标准往往认识不一,容易产生劳动争议。笔者认为,计算经济补偿的工资标准应当按劳动者实际应当得到的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对于经济补偿金是否分段计算,笔者认为,应当是彻底地分段计算,即不仅工作年限要分段计算,计算经济补偿的工资标准也要分段计算;分段计算的时间划分是2007年12月31日和2008年1月1日,前者是 《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计算经济补偿的时间段,后者是 《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计算经济补偿的时间段;分段计算经济补偿的依据分别是 《劳动法》及其配套规定、 《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规定。需要明确的是我国《劳动合同法》第97条第三款所规定的内容是关于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之后,用人单位应当需要赔付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其实在这里我们给您介绍的是关于经济补偿的法律依据。
总结:劳动合同法97条第三款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劳动合同法》第97条第3款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46条规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我们是需要进行一定的赔偿的,具体的赔偿的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我们是需要进行一定的赔偿的,具体的赔偿的费用,对于不同的人群都是有一定的标准的。那么,对于交通事故老人的抚养费标准来说,是如何进行规定的呢?接下来,我们会为您介绍......
·直到现在为止还是有人不了解醉驾这种行为,会给自己以后的生活带
直到现在为止还是有人不了解醉驾这种行为,会给自己以后的生活带来多么严重的影响。甚至有人会觉得醉驾和酒驾一样,都只是一般的违法行为。要知道违法和犯罪这是两种概念,只是一般的违法,只需......
·欠钱不还又不多怎么办?
欠钱不还又不多怎么办对于欠款追讨有很多途径,比如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支付,协商是做好的办法。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律师函可以对债务人起到催告和警示的作用,催促......
·劳务派遣许可证可以转让吗
可以转让。劳务派遣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注册资本等改变的,应当向许可机关提出变更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机关应当自收到变更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依法办理变更手续,并换发新......
·机动车牌照丢了怎么办理?
机动车牌照丢了怎么办理?夏天下大雨的时候,如果小汽车的车牌没有固定好,就容易被雨水冲走。按照我国规定,没有车牌上路是要扣12分的。作为车主,应该及时补办牌照,以免影响自己正常出行。其......
·按揭购房需要什么手续?
按揭购房需要什么手续?一、按揭购房需要什么手续?1、按揭住房首先要有的是买放的人身份证,另外还需要买房人的户口薄原件,另外还需要这些文件的复印件6份,如果结婚的话需要夫妻双方的共同......
劳动合同法97条第三款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