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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遗失物品不可以立案么?

  我们都知道捡到东西是应当归还给失主的,因为这不仅仅是每个人道德上的义务也是我们法律上的义务,在我国关于遗失物的规定也涉及到了很多方面,有人在问我国遗失物品不可以立案么,针对这一问题,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些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拾得遗失物
  拾得遗失物是指发现且实际占有该遗失物,是发现与占有两者相结合的行为。拾得遗失物为事实行为,拾得人有无行为能力在所不问。
  二、遗失物品可以立案吗
  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如果捡到钱的人拒不归还的,就涉嫌侵占罪,这时可以立案。一、法律规定《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起点数额侵占罪的起点数额是指构成侵占罪所需行为对象的最低价值,它是侵占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由违法向犯罪过渡的分界点。依刑法第270 条的规定,侵占罪需侵占数额较大的财物方可构成,那么如何确定数额较大的起点呢?有人认为,数额较大应参照盗窃罪的起点数额为宜,有人认为起点数额可以参照贪污罪。司法解释标准1万,部分地方立案标准5千。由于财物的价值随耗损、市场波动而变化,那么如何确定行为对象的价值?价值的计算方式主要有二:一为重置价值,即在市场上购买同质同量财物所需的货币量;二为折旧价值,即按一定的折旧率计算得出的财物价值。原则上应依行为人拒不退还、拒不交出之时的重置价值确定行为对象价值。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关于在我国遗失物品不可以立案么这一问题的相关答案,关于这一问题,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些资料给您,遗失物品能不能立案就是看其有没有涉及到刑事方面,假如说涉及到侵占等方面就是有可能会立案的,如果您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在线咨询我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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