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证券公司融资利息是多少?

  证券公司融资利息是多少?
  
  什么是融资,很多非专业人员或者是没接触过本行业的人可能都不清楚这一概念,关于融资利息这一问题也得先搞清楚融资这一概念之后才能做进一步解释,关于证券公司融资利息是多少这一问题,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的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什么是融资利息
  
  融资利息是针对融资融券业务,是指融资人为了达到融资和融券的目的而缴纳给券商一定费用。该费用等于融券资本或者融资资本乘于融资融券利息,该利息是一个百分基数。
  
  二、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证券公司在向客户融资、融券前,应当与其签订载有中国证券业协会规定的必备条款的融资融券合同,明确约定下列事项:
  
  1、融资、融券的额度、期限、利率(费率)、利息(费用) 的计算方式;
  
  2、保证金比例、维持担保比例、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的种类及折算率、担保债权范围;
  
  3、追加保证金的通知方式、追加保证金的期限;
  
  4、客户清偿债务的方式及证券公司对担保物的处分权利;
  
  5、融资买入证券和融券卖出证券的权益处理;
  
  6、违约责任;
  
  7、纠纷解决途径;
  
  8、其他有关事项。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保证金比例和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的种类、折算率,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最低维持担保比例和客户补交担保物的期限,由证券交易所规定。
  
  证券交易所应当对可充抵保证金的各类证券制定不同的折算率要求。
  
  证券公司在符合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前提下,应当对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折算率实行动态管理和差异化控制。
  
  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5年10月24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以进一步降低社会融资成本。其中,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4.35%;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1.5%;其他各档次贷款及存款基准利率、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相应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同时,对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等不再设置存款利率浮动上限,并抓紧完善利率的市场化形成和调控机制,加强央行对利率体系的调控和监督指导,提高货币政策传导效率。银行信息港
  
  央行官网发布通知,将从2016年2月21日起,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央行表示,当年归集和上年结转的分别按活期存款和三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息,目前分别为0.35%和1.10%。此次调整后,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将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目前为1.50%。
  
  中国人民银行2016年2月29日宣布,自3月1日起,普遍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此举旨在保持金融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引导货币信贷平稳适度增长,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
  
  项目 年利率%
  
  1、短期贷款
  
  一年以内(含一年) 4.35
  
  2、中长期贷款
  
  一至五年(含五年) 4.75
  
  五年以上 4.90
  
  3、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年利率%
  
  五年(含)以下 2.75
  
  五年以上 3.25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关于证券公司融资利息是多少的相关答案,我们可以看出证券公司的融资规定都是由国家明确来规定的,如果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话,是不可以自由规定的,这是硬性规定,关于这一问题,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问题的话,可以在线咨询我们相关律师。
  
  
总结:证券公司融资利息是多少?什么是融资,很多非专业人员或者是没接触过本行业的人可能都不清楚这一概念,关于融资利息这一问题也得先搞清楚融资这一概念...#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什么是劳动关系解除时间
      社生活中,每个具有社会劳动力的人肯定都会去工作,我们到一个单位就职就形成了和这个单位的劳动关系,那么,劳动关系有开始也会有终结,劳动关系的终结就叫做解除劳动关系。但是劳动关系的解除......


·著作权纠纷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解决?
      著作权纠纷处理方式有四种:1、协商解决,如果是小的纠纷,可以协商后自行解决;2、调解解决,找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人民调解委员会)出面调解,达成解决纠纷的协议;3、仲裁,可以申请仲裁解......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和原则?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和原则有哪些呢?一、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和原则有哪些呢我国《安全生产法》第三条明确了我国推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原则......


·在我国管辖枉法仲裁罪是怎么规定的
      现如今基本上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还是比较强的。并且我国各种各样的规章制度,现在都是公开透明的,在网上都可以查询到的,因此在审叛在进行过程当中,如果有枉法仲裁的话,我国公民可以依法提起......


·民事主体因同一行为如何追责
      民事主体因同一行为如何追责民事主体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不影响承担民事责任;民事主体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优先用于承担民事责任。......


·债务纠纷私闯民宅定罪标准是什么
      债务纠纷私闯民宅定罪标准是什么?1、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经要求或教育仍拒不退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的;2、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毁损、污损或搬走他人生活用品,严重影响他人......


证券公司融资利息是多少?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