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海事法与海商法的区别是什么?

  我国是法治国家,人们在日常生活中要遵守法律法规,企业经营也是如此。运输企业从事海洋运输的,要按照海商法的规定,签订运输合同,解决海事纠纷,合法经营。海商和海商是不同的法律概念,那么,海事法与海商法的区别是什么?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海事法与海商法的区别是什么?
  所谓狭义的“海事”,通常指造成航海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事故,包括船舶碰撞、海难救助、残骸打捞、共同海损等;而广义的“海事”,则泛指与海有关的活动。狭义的“海商”,一般是指与海相关的商业活动,如海上货物运输及旅客运输、船舶租赁、海上保险等;广义的“海商”则是指与海上运输或船舶有关的活动,侧重于商业行为,但不限于商业范畴。人们在使用这两个词的时候,根据特定的情形,取其特定的含义。尽管各国法律体系和立法体例不同,但主要航运国家以法典的形式制定海商法是基本相同的。因此,一般意义上,海商法是专指以法典形式存在的法律,是法律的一个部门。海事法不是法典的名称,也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而是一类法律的总和或者概括。海事法到底包括哪些法律是一个讨论中的问题。一种观点认为,海事法是调整船舶在海上或其他可航水域发生的事故造成的船舶、其他财产损失和(或)人员伤亡的损害赔偿、损失分摊等的特定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我国海商法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1、适用范围为调整海上运输关系和船舶关系。海上运输是指海上货物运输和海上旅客运输,包括海江之间、江海之间的直达运输。但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规定,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货物运输。船舶是指海船和其他海上移动式装置,但是用于军事的、政府公务的船舶和20总吨以下的小型船艇除外。船舶包括船舶属具。2、详细规定了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海上旅客运输合同、船舶租用合同、海上拖航合同、海上保险合同的成立,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3、实行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原则,即船舶所有人、救助人,可依法规定限制赔偿责任。该法还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综上所述,我国海事相关法律法规挺多的,其中海商法是非常具体的一部法律,自1997年颁布实施。而海事法是一类法律法规的总称,包括海商法。也就是说海事法与海商法的区别主要是调整范围不同,适用原则也不一样。海商法的内容很全面,对运输合同订立、海事纠纷诉讼时效等做成了明文规定。
  
  
  
总结:我国是法治国家,人们在日常生活中要遵守法律法规,企业经营也是如此。运输企业从事海洋运输的,要按照海商法的规定,签订运输合同,解决海事纠纷,合...#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一、承租人放弃买卖不破租赁可以吗?
      一、承租人放弃买卖不破租赁可以吗?买卖不破租赁是对承租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如果是承租人真实的意思表示自己愿意放弃权利也是可以的。但是出租人和买受人不能代承租人放弃此项权利。买卖不破租赁......


·共同犯罪贪污罪辩护词怎么写?
      共同犯罪贪污罪辩护词怎么写?刑事上诉状无罪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某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王某家属的委托,指派我担任本案被告人王某的一审辩护人,开庭前我们会见了被告人王某,查阅了......


·一、破产法是否试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一、破产法是否试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1、所谓“买卖不破租赁”,系指在租赁合同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并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应给到什么时候?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应给到什么时候?抚养费主要是父母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应尽的抚养义务的体现,所以抚养费原则上的给付期限是到子女成年。子女抚育费给付期限包括原则期限和特殊期限两种:1、......


·醉酒驾驶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醉酒驾驶认定的标准是什么?根据最新的交通法规定,对于酒驾行驶和醉驾行驶等行为的检测更加严格,对此行为的处罚也大大增加。但是,仍然有人会抱着侥幸的心理来触犯这一点,这不仅会对你自己......


·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
      不知道您知不知道在我国很多法院内部是没有司法鉴定部门的。这时候,法院需要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来进行司法鉴定。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肯定不是随意进行的,那么,我国是如何保证鉴定的权威性呢......


海事法与海商法的区别是什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