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意外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意外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
意外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标准是因人而异的,具体的计算依据是:
1、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2、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3、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
4、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5、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二、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
1、在一起事故中,车主负了事故的全部责任或者是主要责任的,并且造成一人死亡或者是三个以上重伤的;
2、在事故中双方都有责任,负同等责任,造成三人以上死亡的;
3、造成了财产损失的,车主负了事故的全部责任或者是主要责任的,赔偿金额在三十万元以上,没有能力赔偿的。
4、在事故中车主负了事故的全部责任或者是主要责任的,并且事故导致一人以上重伤,并以下情形之一的,按照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喝酒或者是吸毒以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没有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车子有问题,没有及时修理并驾驶的;
(4)知道是没牌子或者是报废的车还驾驶的;
(5)驾驶的车有严重超载的情况;
(6)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发生在不同人身上的交通事故,就算结果都是导致当事人死亡了,但是计算下来的赔偿标准一定会有差别。致未成年人死亡和致满7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死亡,赔偿标准不会是一样的。而且这样的交通事故中,驾驶员可能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总结:一、意外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意外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标准是因人而异的,具体的计算依据是:1、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交强险可以拒赔嘛
可以。交强险免赔(不予赔偿)范围: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2、被保险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3、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4、被保险人财产,或在被保险人机动车......
·在我国买房子不能过户怎么办?
在我国买房子不能过户怎么办?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买的房子没过户并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其依然是自始有效的,双方当事人就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的条款履行。在民法规制的范围内,......
·贷款购买的商品房是否可以退
贷款购买的商品房是否可以退在买不起房的今天很多人不得不选择贷款购买,但是这就又有新的麻烦出现,那就是若发现房屋有质量问题事开发商不让退房,那根据法律的规定若贷款购买的商品房是否可以......
·肌肉损伤可以做伤残鉴定吗
这个要看损伤程度了,达到一定严重程度是可以的。伤残鉴定需要: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
·护林员是否构成玩忽职守罪?
护林员是否构成玩忽职守罪?一、护林员是否构成玩忽职守罪?护林员是不会构成玩忽职守罪的,因为护林员不是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此不会符合该罪名的主体构成要件。1、主体要件本罪的......
·用益物权有哪些类别?
用益物权有哪些类别?我们在深入讨论一些物权方面的专业法律问题时,会涉及到一些很专业的术语,比如用益物权。那么,您不禁要问,什么是用益物权,用益物权有哪些?那么在本文中,我们将为您对......
一、意外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