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认定工伤情形包括了哪些

  认定工伤情形包括了哪些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认定要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亦可认定为工伤。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认定要点】所谓“预备性工作”,是指在工作前的一段合理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诸如运输、备料、准备工具等。所谓“收尾性工作”,是指在工作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收尾性工作,诸如清理、安全贮存、收拾工具和衣物等。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认定要点】“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中的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是指受到的暴力伤害与履行工作职责有因果关系。
  
  (四)患职业病的;
  
  【认定要点】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可直接认定工伤。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认定要点】因工外出期间包括1、职工受用人单位唱派或者因工作需要在工作场所以外从事与工作职责有关的活动期间;2、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或者开会期间;3、职工因工作需要的其他外出活动期间。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从事与工作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开会无关的个人活动受到伤害,不能认定工伤。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认定要点】“上下班途中”包括:
  
  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
  
  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4、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非本人主要责任”事故包括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和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和火车事故。
  
  “交通事故”是指《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事件。“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固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结合《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可以认定劳动者构成工伤的情形大概有七种,不过也要注意,如果是因为劳动者自己醉酒、吸毒或者故意犯罪、自伤自残等行为导致出现上述情形的话,按照有关规定这时不能认定为工伤事故。当然,对事故伤害作出认定,这需要由专门的部门作出,我国规定的就是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也可以简单的理解为人社局。
  
  
总结:认定工伤情形包括了哪些《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认...#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四川省侵占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在很多刑事犯罪案件当中,犯罪客体都作为很重要的一部分。犯罪客体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权益,要是这种权益被他人侵犯的话,那么就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不同犯罪侵犯的客体不同,就会有不......


·劳动能力鉴定的条件是什么
      劳动能力鉴定的条件是什么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


·员工工作不胜任可以调岗么
      员工工作不胜任可以调岗么不胜任工作是企业调岗的常见理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


·有孩子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的情形很多,离婚数量也在逐年增加,离婚都离不开财产分割的问题。有孩子的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也会考虑下孩子的问题,有孩子离婚财产分割的时候,有的父母也想把财产分割一部分孩子。但是......


·伤情鉴定标准时间限制是否存在?
      在当今这个社会,您都知道受伤之后想要找责任人进行赔偿,是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确定伤残等级的,这样才能够更好的完成赔偿的请求,但是很多人并不知道与其相关的知识,比如说伤情鉴定标准时间限制......


·一、离婚是应付孩子多少抚养费?
      一、离婚是应付孩子多少抚养费?这要和双方来进行协商相关的抚养费用;(1)父母有固定收入的,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认定工伤情形包括了哪些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