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前夫没钱怎么分割隐藏财产?

  前夫没钱怎么分割隐藏财产?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来进行分割财产,根据《婚姻法》四十七条之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共同财产的,分财产时对于隐藏;转移、变卖的共同财产可以不分或少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上述行为的,可以向法院诉讼,请求再次分割。财产保全,是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二、财产保全有哪些措施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1、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以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扣押,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移置到一定的场所予以扣留,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财产措施时,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当事人可以负责保管被扣押物,但是不得使用。2、冻结;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有关金融单位,不准被申请人提取或者转移其存款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依法冻结的款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动用。财产已经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3、法律准许的其他方法;包括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等方式。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是指人民法院责令保证人出具书面保证书或者责令被申请人提供银行担保、实物担保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例如,被申请人欠申请人500万元贷款,用具有相当价值的楼房担保,保证能够偿还申请人500万元。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解除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的保全措施,以便于被申请人能够正常经营。此外,扣留、提取被申请人的劳动收入、禁止被申请人作为等等,也属于财产保全的方式。人民法院对季节性商品,鲜活、易腐烂变质和其他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采取保全措施时,可以责令当事人及时处理,由人民法院保存价款;必要时,由人民法院予以变卖,保存价款。最高人民法院有关执行工作的司法解释对上述执行方法有十分明确具体的规定,财产保全措施可依照有关执行的规定进行。有关隐藏财产的处理情况,也是需要进行分割处理的,对于前夫没有钱的情况下,只要涉及到婚后获得的收益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所以前夫也是可以分割的,具体的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在法律上是有规定的,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判罚。
  
  
  
总结:前夫没钱怎么分割隐藏财产?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来进行分割财产,根据《婚姻法》四十七条之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共同财产的,分财产时对于隐藏...#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土地赠与合同必须要公证吗
      土地赠与合同必须要公证吗?一、土地赠与合同生效的条件1、土地赠与合同只要双方意思表示自愿真实,合同即有效成立。2、赠与合同不是必须公证,除非合同上特别约定合同经过公证才生效。二、签......


·检察院不批捕取保满一年后咋办
      一、检察院不批捕取保满一年后咋办?检察院不批捕的情况下,取保满一年应当继续取保候审、变更保证方式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决定,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受案机关。在这种情况下建......


·按照规定叔叔和侄女能结婚么
      叔叔和侄女不能结婚,近亲结婚是法律不允许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


·认为法院查封错误如何处理 一、认为法院查封错误如何处理?
      认为法院查封错误如何处理一、认为法院查封错误如何处理?查封错误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写明理由和事实,出示证明材料,要求法院解封。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利害......


·关于刑法中玩忽职守罪主客观要件是什么?
      关于刑法中玩忽职守罪主客观要件是什么?本罪在主观方面由过失构成,故意不构成本罪,也就是说,行为人对于其行为所造成重大损失结果,在主观上并不是出于故意而是由于过失造成的。也就是他应当知......


·个人工伤认定申请书范文是怎样的?
      当我们遭遇工伤的时候,想要获得工伤赔偿,这时候就需要进行工伤鉴定了,但在进行工伤鉴定的时候同时也需要写个人工伤认定申请书,下面我们就此为您提供一些关于申请书的相关知识和关于个人工伤......


前夫没钱怎么分割隐藏财产?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