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发回重审后变更诉讼请求案例合法吗?

  发回重审后变更诉讼请求案例合法吗?
  
  一、发回重审后变更诉讼请求案例合法吗?
  
  发回重审的案件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具体规定如下:
  
  1、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2、第二百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规定如下:
  
  第二百五十二条 再审裁定撤销原判决、裁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当事人申请变更、增加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一)原审未合法传唤缺席判决,影响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
  
  (二)追加新的诉讼当事人的;
  
  (三)诉讼标的物灭失或者发生变化致使原诉讼请求无法实现的;
  
  (四)当事人申请变更、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提出的反诉,无法通过另诉解决的。
  
  发回重审的案件显然是司法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审查后作出的决定,也是属于正常的司法审理程序,所以对于相关情况的进行变更诉讼请求来进行重新审查显然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相关情况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发回重审后变更诉讼请求案例合法吗?一、发回重审后变更诉讼请求案例合法吗?发回重审的案件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案件...#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故意烧人民币判刑吗?
      不会被判刑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下列损害人民币的行为:(一)故意毁损人民币;(二)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三)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宣传品、出版物......


·签订的合同生效时间能约定吗?
      一、签订的合同生效时间能约定吗?签订的合同生效时间能约定的。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当事人对合同......


·债权撤销权被告为债务人第三人怎么办?
      债权撤销权被告为债务人第三人怎么办?一、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条件是怎样的?(一)债权人撤销权客观要件撤销权成立的客观要件为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该要件包含以下意思:首先,债......


·高空坠物伤人的法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在小区,高空坠物的事情是时有发生的,对于高空坠物的危险我们每一个人是都知道,如果幸运的话不会造成任何的危害结果,但是一旦造成了财产的损害或者人身的伤害是需要承担责任的,关于高空坠物......


·代书遗嘱如何书写
      代书遗嘱如何书写代书遗嘱是指非由立遗嘱人自行书写的遗嘱,而是由代书人根据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代为书写的遗嘱。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


·分居两年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分居两年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分配?(一)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形成的财产和权益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对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财产类型:银行存款(包括工资、......


发回重审后变更诉讼请求案例合法吗?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