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用人单位不得辞退员工的情形

  用人单位不得辞退员工的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之规定,劳动者有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裁减:(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私人企业可以随便开除一个员工吗不可以。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可以开除员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劳动合同法》中规定,不管是怎样的单位都不能随意辞退员工。就算是在私人企业,要想辞退员工也必须要满足法定情形,否则单位辞退员工的行为,可能属于违法操作。那么,员工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若没有要求继续履行,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遇到单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总结:用人单位不得辞退员工的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之规定,劳动者有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裁减:(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材料有哪些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材料有哪些一、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材料有哪些申请专利时提交的法律文件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按照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1)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


·男女离婚彩礼能退吗,离婚后可以退还彩礼吗
      一、男女离婚彩礼能退吗离婚后可以退还彩礼吗什么是彩礼。这里所说的彩礼,在一些地区又称聘礼,具有严格的针对性,仅仅是指按照当地习俗,男方在婚前给予女方一定数量的现金或财物,表示其欲与......


·劳动经济补偿金扣不扣个税
      劳动经济补偿金扣不扣个税(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


·在校未毕业的大学生可以签劳动合同吗?
      未毕业的大学生可以签劳动合同吗?应该可以吧?劳动合同是指给单位提供服务,和毕业证没有太大关系,只不过是有的用人单位需要看毕业证,证明你的工人能力。确定合同时,应以合同法为原则,一方必......


·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注意事项
      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注意事项(l)施工合同的订立条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体一般只能是法人。(2)施工合同订立的原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应遵循以下原则:l)遵守法律、法规、国家计划......


·一、农村房屋继承法新规定的内容有哪些?
      一、农村房屋继承法新规定的内容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


用人单位不得辞退员工的情形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