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公司增加股东合作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公司增加股东合作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公司增加股东合作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公司股东变更流程: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2、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工商管理局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3、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股东变更的申请人在提交了以上所需要的提交的资料和完成公司股东变更所需要的程序,那么您的公司股东所具备的股东资格就发生了变化。新的股东将取代原来的股东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新的股东将拥有了新的股东资格。
  
  三、公司股东变更需要提交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
  
  企业提交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事业法人、社团法人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准予变更的证明;自然人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
  
  6、新股东或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所谓增加股东合作协议,无非就是新股东的投资入股协议,投资入股协议对公司跟新股东来说都至关重要,像这种合作协议,我们给您的一个比较稳妥的建议就是让专业的律师起草合同的内容,企业跟新股东可以根据合同的内容,提出个人的一些意见。
  
  
总结:公司增加股东合作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一、公司增加股东合作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小区业主可以成立自治委员会吗?
      小区业主可以成立自治委员会吗?小区业主可以成立自治委员会的,首先,业主自治是基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而产生。物业管理最早是在19世纪伴随着多层建筑和比较集中的居住小区的出现而发展起来。多层......


·过错离婚财产分割与赔偿计算标准是怎么样的?
      过错离婚财产分割与赔偿计算标准是怎么样的?夫妻双方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但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才能保证妇女和......


·把汽车改装一下会违法吗
      把汽车改装一下会违法吗?有的人在购买机动车之后,发现自己不喜欢汽车的外形,于是就自己动手开始改装,将汽车的外形改成自己喜欢的样子。那在我国把汽车改装一下是否属于违法的呢?可能很多人......


·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的条件有哪些一、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的条件有哪些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的条件包括:1、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2、投保人、被保险人未履行合同义务。......


·随着现在私家车数量的增加
      随着现在私家车数量的增加,很多的家庭都开始购置私家车,从几万元到几十万元,开车出行已经成为时下很多人的一种选择,在这种情况下,很多的问题也正在出现。而在交通方面,因为醉驾导致的交通......


·按规定工程质量怎么验收?
      按规定工程质量怎么验收?质量是建筑工程的根本,质量存在问题的工程就象是随时可能爆炸的隐患,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用利益造成巨大危害,因此,每一项工程完工后,都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


公司增加股东合作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