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几倍?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几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三倍,惩罚性赔偿有多重种类,不同的惩罚性赔偿所赔付的倍数存在区别。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食品安全法》第 148 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 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 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 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 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 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第二款)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 外, 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食品安全法》第96条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二、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条件1、主观要件。须侵害人主观上具有恶意、在道德上可非难,也即当行为人的行为是故意的,或明显不考虑他人权益,具有严重疏忽行为和重大过失行为时,行为人才应当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适用惩罚性赔偿有利于督促不法行为人在将来慎重行事,以免再次发生类似事件。2、客观方面。不法行为人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实施了损害受害人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作为的行为,就是行为人积极地实施了某些行为导致损害结果的发生;不作为的行为,是指行为人消极地放任损害结果的发生。对于那些虽然不构成犯罪,但是又具有一定程度的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应当适用惩罚性赔偿。2、客观要件。须确实造成了受害人的损失。这个损失既包括直接的财产损失,也包括可期待利益的损失,还应当包括非物质损害的损失(主要是精神损失)在当代社会消费者的一个身体健康的安全非常的重要,而现在影响到身体健康的最重要的一大因素就是食品安全,确实市场当中存在着很多不安全的因素,这就会导致一些人和身体受到伤害,从而会进行一定的倍数的赔偿,也就是惩罚的。
  
  
  
总结: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几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三倍,惩罚性赔偿有多重种类,不同的惩罚性赔偿所赔付的倍数存在区别。中国《消费者权益保...#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买卖股票的费用有哪些2023
      买卖股票的费用有哪些股票交易手续费主要由3方面构成:佣金(买卖股票都要收)印花税(卖出股票才收)过户费(沪市股票才收)。而其中印花税,目前的政策是卖出股票才收,是成交金额的0.1%。过户费......


·工伤伤残鉴定程序怎样走?
      工伤事故是工作中常见的一种人身伤害事故,事故发生后工作人员需要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去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做工伤鉴定,工伤鉴定具有严格的鉴定规范,很多人想知道工伤伤残鉴定程序怎样走?下面......


·版权登记的意义是什么?
      版权登记的意义是什么一、版权定义版权又称为著作权,版权登记是为了通过法律的程序维护著作权人的作品著作权,在发生著作权纠纷时,它可以作为权利的证明,保护您作品的合法权益。著作权登......


·在当今社会未成年怎么贷款
      贷款其实简单的说法就是有利息的借钱,其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申请的。同时贷款也是需要贷款人具有一定的风险承担能力,以及偿还能力。那么在我国未成年怎么贷款?想了解更多知识,下面就跟......


·国有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国有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1、在土地使用年限届满前,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经重新签订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登记。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


·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伤
      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二、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几倍?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