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具备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条件有哪些?

  在我国刑法体系中,死刑是对犯罪分子最严厉的刑罚,死刑制度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那么问题来了,什么样的情节下具备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条件?下面我们整理了有关司法资料,让我们一起学习了解下。
  
   一、死刑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处缓期二年执行
  对于死刑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处缓期二年执行,法律没有规定,从司法实践来看,一般应具备以下情节:
  1、民愤不是极大的;
  2、犯罪分子投案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
  3、共同犯罪中有多名主犯,其中首要分子或者罪行最为严重的罪犯已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其他主犯不具有最严重罪行的;
  4、犯罪分子智力发育不全,属于有限责任能力的;
  5、由于被害人的明显过错,引起罪犯一时激愤而杀人的;
  6、犯罪分子出于义愤而杀人的;
  7、其他特殊应当留有余地情形的。
   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怎么回事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指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一般来讲,只要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绝大多数在二年以后会改判为无期徒刑甚至有期徒刑,因为罪犯在服刑期间大部分会被带手铐或和脚镣,再行犯罪的可能性很小,两年考验期满后被执行死刑的非常鲜见。
   三、死缓期间减刑有何规定?
  1、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核准死刑缓期执行宣告之日起计算。
  2、对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的减刑,应当依法及时报送和裁定。
  3、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无期徒刑的,无期徒刑的刑期,从生效的法律文书宣告或送达之日起计算,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附加刑不变。
  4、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附加刑改为剥夺政治权利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5、对死刑缓期执行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十二年(不含死刑缓期执行的二年)。中国从建国到现在有判处死缓在2年以后执行死刑的案例。
  由此可见,对于罪恶极大的犯罪分子,罪不至死的,还是可以判处死缓的,对其实行劳动改造。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条件有两个,一是罪犯罪不至死,二是不是必须执行死刑的。我国实行这样的制度,也是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少杀、慎杀”的具体体现。
总结:在我国刑法体系中,死刑是对犯罪分子最严厉的刑罚,死刑制度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那么问题来了,什么样的情节下具备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一、房产被抵押后买卖不破租赁吗?
      一、房产被抵押后买卖不破租赁吗?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抵押权人对设定抵押的租赁房屋实现抵押权时,承租人能否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应区分情况处理。如果租赁合同先于抵押权的设定,抵押权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人身罚还有什么
      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人身罚还有什么?1、行为罚包括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两种形式。由于这是一种比较严厉的行政处罚,因此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


·胎儿可以继承吗,胎儿是否可以继承遗产
      女方在怀孕的时候,如果丈夫不幸去世的话,此时对于妻子腹中的胎儿而言,有的人认为其没有继承权,而有的人却又觉得有继承权。那么究竟胎儿可以继承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


·客户拖欠货款的原因是什么?
      客户拖欠货款的原因是什么?一、客户拖欠货款的原因1、客户需要周转,不想压货所以就拖供应商的货款,解决这种最明智的做法就是定金、货种付款和交付尾款,这样比较可以保证企业的利益。2、客......


·家庭财产分配协议法律依据是什么?
      家庭财产分配协议法律依据是什么?一、家庭财产分配协议法律依据是什么?家庭财产分配协议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家庭财产分割法......


·行政诉讼法中回避的规定有哪些
      行政诉讼法中回避的规定有哪些《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审判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


具备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条件有哪些?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