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房子拆迁了,遗嘱因为动迁无效吗

  房子拆迁了,遗嘱因为动迁无效吗
  
  一、房子拆迁了,遗嘱因为动迁无效吗
  
  房子是否拆迁与能否遗嘱之间没有直接的联系,公民可以依照民法典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二、扩展资料:
  
  1、遗嘱继承人的范围
  
  遗嘱继承人即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的人,由遗嘱人指定,又称指定继承人。各国一般不限定遗嘱继承人的范围。
  
  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也可以不是法定继承人。在我国实践中,一般倾向于指定继承人限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遗嘱人可以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其遗产。
  
  但遗嘱必须保留法定继承人中的未成年人和无劳动能力人以及胎儿应得的继承份额。指定继承人对遗产中属于特留财产部分无权继承。遗嘱人还可以把财产遗赠给国家、集体组织、社会团体和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个人。
  
  2、遗嘱的有效条件
  
  由于遗嘱是死者生前所作的处分,在他死后才予执行,故应具备必要的条件,才具有法律效力。
  
  ①在设立遗嘱时,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在国外,遗嘱能力并不等于行为能力,可以是达到一定年龄的未成年人。
  
  在中国,一般即指行为能力,即达到成年年龄,精神健全,从而具有行为能力,而无行为能力或者行为能力受限制的人(见自然人)所立的遗嘱无效。但如在设立遗嘱后,遗嘱人丧失行为能力,不影响其已经设立遗嘱的效力。
  
  ②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因受威胁、强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或伪造、篡改的遗嘱无效。
  
  ③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和社会道德。在中国,凡违背法律规定剥夺未成年人和无劳动能力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部分,归于无效。
  
  ④遗嘱须具有一定的形式。
  
  各国对遗嘱形式都有具体规定,如大陆法系诸国规定了4种形式:
  
  ①自书遗嘱,即由被继承人亲自书写的遗嘱;
  
  ②公证遗嘱,即遗嘱必须经过公证机关公证才能生效;
  
  ③密封遗嘱,即遗嘱写好后,由被继承人亲自密封,交律师或其他合法保管人保管;
  
  ④代笔遗嘱,即被继承人授意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并给合法证明属实。
  
  在中国,一般有公证、自书、代书三种形式;在生命垂危或者其他紧急情况下,可以口授遗嘱。口授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并由见证人作出书面或口头证明。
  
  在办理这类遗产继承时,遗嘱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办理。遗嘱应书写工整,到我国指定的公证部门办理公证,继承的财产不应侵害任何人员和国家、团体的合法权益,才能够办理这类财产的继承。继承人员递交遗嘱进行办理继承财产。
  
  
总结:房子拆迁了,遗嘱因为动迁无效吗一、房子拆迁了,遗嘱因为动迁无效吗房子是否拆迁与能否遗嘱之间没有直接的联系,公民可以依照民法典规定立遗嘱处分个...#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一、离婚之后再婚的话怎么保护婚前财产?
      一、离婚之后再婚的话怎么保护婚前财产?可以专门拟定一份婚前财产协议。婚前财产,是一个法律名词。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


·廉租房办理申请一般多久能办理下来?
      廉租房不是申请就有,首先需要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递交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然后就是审核期(两次审核三十日左右),审核通过会张榜公布进入第一公示期(十五日),没有异议后由街道办事处出......


·非法集资和预存返现区别是什么?
      一、非法集资和预存返现区别是什么?从刑事法律角度讲,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主观上不必以具备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作为前提,客观上也无需造成他人的实际损失,即只要实施了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


·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的规定有哪些
      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的规定有哪些益处?当今社会,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已经成为了一个较为常见的职业,这份工作保持了一定的专业性,同时又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协助律师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然而对于这份......


·当事人怎么申请事故调解
      当事人怎么申请事故调解一、当事人怎么申请事故调解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有任何一方不同意调解的,都不可以申请调解。只有双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交通管理部......


·劳动争议诉讼时效是否可以中断?
      劳动争议诉讼时效是否可以中断?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


房子拆迁了,遗嘱因为动迁无效吗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