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遗产分割的注意事项包括什么

  一、遗产分割的注意事项包括什么
  
  根据《继承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在分割遗产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划归配偶所有,其余的才是被继承人的遗产。
  
  2、遗产如果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既不属于被继承人个人财产、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他人(包括子女)的财产。
  
  3、遗产应先扣除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债务或应交的税款。
  
  4、遗产应先扣除被继承人用合法有效的遗嘱方式赠给国家、集体和他人的财产。
  
  5、遗产应当先扣除依法应给予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或者对被继承人尽抚养义务较多的人的份额。
  
  6、遗产应先扣除为胎儿保留的必要的遗产份额。
  
  7、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方法处理。
  
  二、遗产分配要遵循哪些原则
  
  我国《继承法》第13条规定了遗产分配的原则。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有赡养能力和有赡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1)继承人有赡养能力和条件;
  
  2)不尽赡养义务。
  
  《继承法》中的一般应当均等的规定,是处理法定继承时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而其余三款为特殊原则,继承法采用的是一般与特殊相结合的方法。在法定继承中,确定的是参考继承人平均分配的一般原则,而不是必须均等的原则。
  
  遗产的分割,也不是大家想象中那么简单的。尤其是在个人遗产与夫妻共同财产、家庭共有财产混在一起的时候,要求先分出属于被继承人个人所有的财产部分,之后再就这部分财产作出分割。而不能直接在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共有财产上分割遗产,这样会侵犯其他财产共有人的合法权益。
  
  
总结:一、遗产分割的注意事项包括什么根据《继承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在分割遗产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夫妻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主张合同无效的主体?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交易和商业活动的繁荣发展,合同逐渐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种保障合同。那么,哪些主体可以宣称合同无效呢?当然,这是绝对无效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任何人都可以提起......


·强行解除孕妇劳动合同违法吗?
      强行解除孕妇劳动合同违法吗?这样做是违法的。公司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是违法的,因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认定解除劳动合同无效,......


·离婚孩子上大学抚养费是否需要支付?
      离婚纠纷一般都涉及到多方面的问题,不仅包括财产的分割还有子女的抚养问题。根据法律的规定,离婚后不与子女生活的一方需要向另一方支付一定金额的抚养费。通常这笔抚养费只向未成年子女支付,......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如何办理?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如何办理?需要原房屋房东、承租人到场;携带房地产证原件;到场各方携带身份证原件。办理流程:办理地点一般都是区房地产交易核心;办理时间是工作周时间:周一到周五......


·公司法股东的表决权利如何行使?
      公司法股东的表决权利如何行使?公司是由股东发起或者成立的经济组织,因此股东在公司中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股东可以对于公司对内对外的重要事项行使表决权,从而直接影响公司的发展方向。下......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警察可以直接拘留犯罪嫌疑人吗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警察可以直接拘留犯罪嫌疑人吗一、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警察可以直接拘留犯罪嫌疑人吗?不可以,拘留犯罪嫌疑人需要满足法定条件,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


遗产分割的注意事项包括什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