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疫情期间争抢物资致人受伤怎么处罚

  疫情期间争抢物资致人受伤怎么处罚
  
  一、疫情期间争抢物资致人受伤怎么处罚?
  
  疫情期间争抢物资致人受伤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在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可以按照寻衅滋事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二、不认罪可以定罪吗?
  
  可以的,只有证据就可以定罪。
  
  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三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本来这些防疫物资都由国家有关部门统一保管分配,而且国家三令五申,不允许各地人民政府私自截留各地群众捐赠的这些防疫物品,群众在疫情期间争抢物资的案例相对比较少见。工作人员私自截留的,一般都是面临单位内部的行政处分。
  
  
总结:疫情期间争抢物资致人受伤怎么处罚一、疫情期间争抢物资致人受伤怎么处罚?疫情期间争抢物资致人受伤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形有哪些
      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形有哪些实践中,常见的是因为公司的原因而需要对员工做出相应的赔偿,但在一些情况下也有可能是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这个时候,就要说到员工对公司做出赔偿的问题了,不......


·劳动法的过失性辞退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劳动法的过失性辞退的规定是怎么样的?过失性辞退是指企业在劳动者有过错的情况下,无须提前30天通知,而即刻辞退职工的行为。依据我国劳动法规定,过失性辞退主要有以下情形(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


·民事诉讼法中的保全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中的保全有哪些?在民事诉讼案件中,对于存在争议的行为事件,可以做出保全决定,令案情的判决更加准确。那么,在民事诉讼法中的保全有哪些分类?下文简述了有关民事诉讼案件中保全的......


·一、办离婚证需要的材料?
      一、办离婚证需要的材料有哪些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协议离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1)身份证件a内地居民: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b华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永久居留证(绿卡)c香港居民:香......


·遗嘱自由及其限制的内容是什么?
      遗嘱自由及其限制的内容是什么?1、形式上的限制。《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


·一、没有鉴劳动合同工资没发怎么处理?
      一、没有鉴劳动合同工资没发怎么处理?没有签劳动合同工资没发的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劳动......


疫情期间争抢物资致人受伤怎么处罚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