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抚养费管辖法院是哪里?

  一、抚养费管辖法院是哪里?应该由被告现在的实际居住地法院管辖。原户籍地法院无权管辖。户籍所在地为住所。经常居地住时,是指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1、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如请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按月扣除;2、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是指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按照规定法院可将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交有关单位进行拍卖或者变买,强制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履行义务。二、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离婚后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的情况下,另一方是有权要求支付抚养费的,对于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按照当事人的工资收入来进行认定的,一般支付其工资收入的20%-30%,具体情况由司法机关来进行判决处理。
  
  
  
总结:一、抚养费管辖法院是哪里?应该由被告现在的实际居住地法院管辖。原户籍地法院无权管辖。户籍所在地为住所。经常居地住时,是指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民...#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关于春节加班三倍工资怎么算?
      关于春节加班三倍工资怎么算?根据规定: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也就是说,初一、初二、初三属于法定节假日,除夕、初四、初五、初六属于休息日。在三天法定节假日内加班,企......


·盗窃罪被判3个月拘役是否可以适用缓刑
      现实中,如果盗窃的数额不是很大,那在判刑处罚的时候自然做出的处罚也不会很重,有的罪犯最终是被判三个月拘役,而此时可能就在想是否可以同时被判缓刑了,毕竟被判拘役属于缓刑的适用对象之一......


·离婚男方不签字能离吗 ?
      离婚男方不签字能离吗?一、离婚男方不签字能离吗离婚是个人的权利与自由,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那么可以协议离婚,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到民政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那......


·内幕交易定义是什么?
      在证券交易的过程中,会遇到内幕交易这种破坏交易公平的情况,对其他投资者的来说,内幕交易极大的侵害了他们的利益。那么,内幕交易定义是什么,要怎么认定?我们将为您解答。内幕交易定义证......


·怎样向公安局提国家赔偿?
      怎样向公安局提国家赔偿?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可以向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提出国家赔偿申请。(1)首先,提起国家赔偿的请求人为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害......


·合同诈骗手段具体包括哪些
      合同诈骗经常让人浑不知鬼不觉就上当受骗,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它的手段隐蔽变化,披着合法的外衣,那么法律中规定的合同诈骗手段具体包括哪些呢?若你不是很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


一、抚养费管辖法院是哪里?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