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扒窃案件的处罚是什么?

  扒窃案件的处罚是什么?
  
  一、扒窃案件的处罚是什么?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因犯盗窃罪,依法判处罚金刑的,应当在1000元以上盗窃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罚金;没有盗窃数额或者盗窃数额无法计算的,应当在1000元以上100000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在医院盗窃救命钱,从重处罚
  
  对于盗窃公私财物虽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并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被害人谅解及其他轻微情节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对于不构成犯罪而确有处罚必要的,由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偷拿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可不认为是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酌情从宽处罚。
  
  二、扒窃怎么认定?
  
  扒窃与普通盗窃行为的区别在于:
  
  1、发生在公共场所;
  
  2、所窃取的是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
  
  扒窃行为之单独列出并予以严惩是因为发生在公共场所社会危害性大。由于公共场所的开放性和人员的不特定性,扒窃他人财物除了侵害公民的财产权外,更使公民感到人人自危从而降低社会安全感,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随身携带”是持有的一种表现形式,属于现实支配的一种。因此,“随身携带”应以人身依附性或人身控制性为必要。
  
  扒窃在本质上就是盗窃,人民法院按照盗窃罪处罚是可以的,但是扒窃行为的犯罪与否应当按照行为人扒窃的财产的具体价值确定,一般超过两千元左右的就可以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如果是检察院审查时认定其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直接退回公安机关。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扒窃案件的处罚是什么?一、扒窃案件的处罚是什么?《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作为专利权人拥有哪些权利
      专利权人拥有哪些权利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人享有下列权利:1、独占权。独占权又称之为“专有权”。《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


·客户拖欠货款,如何向法院起诉?
      客户拖欠货款,如何向法院起诉?一、诉讼时效拖欠货款的诉讼时效为两年。已注明履行清偿货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货款日期之日起算。未注明履行清偿货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


·合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合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在现实中工程的实际建造方和工程项目所有方并不是同一方,存在合作关系的双方会通过签订承包合同来保证工程进度能够按照原定计划进行下去并顺利竣工。占承包合同......


·一般车祸赔偿标准
      一般车祸赔偿标准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


·离婚后男方想要抚养权该怎么争夺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出现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情况是很常见的,但此时孩子毕竟只有一个,因此注定只有一方能够实际的抚养孩子成长了。那要是离婚后男方想要抚养权的话,此时应该怎么争夺才好呢?我们整理......


·非法集资买了保险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非法集资这种行为肯定是要受到严厉的刑事处罚的,现在欺骗的手段是越来越高明,很多人防不胜防,比如说利用保险手段那么,非法集资买了保险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这种保险......


扒窃案件的处罚是什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