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人什么条件下可追偿
保证人什么条件下可追偿保证原本是属于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关系,其效力原本不包括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的关系,但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存在着求偿权、代位权等关系。保证人的求偿权,又称保证人的追偿权,是指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向主债务人请求偿还的权利。保证人求偿权的产生必须具备以下要件:(一)保证人已经对债权人承担了保证责任。(二)主债务人对债权人因保证而免责。如果主债务人的免责不是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引起的,保证人不得主张求偿权。(三)必须是保证人没有赠与的意思。保证人的求偿权为一新成立的权利,应适用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2年诉讼时效,时效期间从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完毕时起算。在主债务人不主动偿还债务的情况下,保证人既可以采取一般途径请求债务人偿还,也可以通过司法途径主张权利。人民法院判决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赔偿责任的,应当在判决书正文中明确保证人享有追偿权。判决书中没有明确写明追偿权的,保证人只能按照承担责任的事实,另行提起诉讼。二、保证人行使追偿权有啥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一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二条:“人民法院判决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赔偿责任的,应当在判决书主文中明确保证人享有担保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权利。判决书中未予明确追偿权的,保证人只能按照承担责任的事实,另行提起诉讼。保证人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诉讼时效,自保证人向债权人承担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人享有追偿权,但要行使追偿权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担保法》《民法通则》中也明确规定了,保证人在履行了债务之后,享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但要是在承担保证责任上面,保证人有过错的话,那此时将会丧失求偿权。自然,债务并不是因为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而消灭的,保证人也没有追偿权。
总结:保证人什么条件下可追偿保证原本是属于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关系,其效力原本不包括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的关系,但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存在着求偿权...#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试用期员工自己主动离职公司要补偿吗
试用期员工自己主动离职公司要补偿吗试用期员工自己主动离职公司要补偿吗?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试用期员工自己主动离职公司要补偿吗?不需要支付,《劳动合同法》规定,以下......
·国家水利项目征地补偿新标准的内容
国家水利项目征地补偿新标准的内容一、国家水利项目征地补偿新标准的内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6倍。土地补偿费和安......
·如何对非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与道路交通事故相对的有一种非道路交通事故,通常发生在农村自建道路上。随着农村机动车数量越来越多,这类交通事故也频频发生。那么交通部门如何就非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我们......
·一、农民的误工费如何支持赔偿?
一、农民的误工费如何支持赔偿?1、有固定收入的,包括非农业人口有固定收入的和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两部分。非农业人口有固定收入的,《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组......
·交通事故处理的程序有哪些
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肯定是需要积极的对事故进行处理,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但就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来看,我国分为了很多种,那到底交通事故处理的程序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
·传真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么
传真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
保证人什么条件下可追偿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