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转移的财产怎么办?
假离婚转移的财产怎么办?《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对于一方通过假离婚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行为,是无效的,夫妻双方都应当承担。法院在实际处理过程中,一般也是让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对财产的分割及债务的分担。这些规定及做法使那些不愿偿还债务的夫妻,他们假借离婚,通过协商或调解,打着”照顾妇女、儿童、老人利益“的幌子,将夫妻共同财产大部分或全部让给对方和子女,而主动要求承担全部债务。这样夫妻双方一旦离婚,要承担债务的一放履行清偿债务的义务。债权人若发现或怀疑债务人假离婚真逃债,应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债务人是假离婚,并可行使法律赋予的撤销权或者起诉到法院,将债务人夫妻双方作为共同被告。二、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财产分割一般是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原则。民法典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各自财产有明确的规定。如,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包括: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三、哪些财产是夫妻个人财产?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具体包括:1、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2、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3、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4、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但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综上所述,现在有些夫妻家庭债务较大,其会通过办假离婚的方式,将财产转移走。这种做法其实是无效的,作为债权人,可以向夫妻任何一方主张债务,针对假离婚躲债的情况,当事人可以起诉到法院,让法院冻结夫妻财产。
总结:假离婚转移的财产怎么办?《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合同合法性由哪个机构裁决
起诉至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裁决,如果合同中有仲裁条款,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起诉解决。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
·劳动法童工年龄的规定是多大?
劳动法童工年龄的规定是多大?一、劳动法关于童工的年龄是如何规定的?《劳动法》第15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这是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是从青少年健康成长角度考虑的......
·电子产品质量纠纷如何处理?
电子产品质量纠纷如何处理?1、协商:消费者发现产品质量存在问题,生产者、销售者应当与用户、消费者首先通过协商,达成和解。2、调解:包括民间调解、行政调解和法院调解。行政调解是指由工商行......
·构成醉驾拘役半年可以保释吗
一、构成醉驾拘役半年可以保释吗?醉驾判刑后没有保释之说,保释在我国的法律制度中是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只能发生在侦查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
·一、房屋买卖合同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一、房屋买卖合同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随着《民事诉讼法解释》的施行(2015年2月4日),该问题得到了统一。《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
·拾得遗失物是恶意占有吗?
在我们的生活中,经常会碰到拾得钱包、流浪狗或者其他的东西,当我们拾到别人的遗失物后我们通常都是会做两个选择,一个是自己拿着占为己有,还有一种就是如能联系上失主就自行联系失主进行归还......
假离婚转移的财产怎么办?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