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经济案件立案侦查程序是怎样的?

  经济案件立案侦查程序是怎样的?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立案有法可依,具体立案程序如下:1、受理,根据《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公安机关对涉嫌经济犯罪线索的报案、控告、举报、自动投案,不论是否有管辖权,都应当接受并登记,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办理,不得以管辖权为由推诿或者拒绝。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其管辖的案件,应当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对于不属于其管辖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再移送主管机关。2、侦查,《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涉嫌经济犯罪线索的报案、控告、举报、自动投案后,应当立即进行审查,并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重大、疑难、复杂线索,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三十日;特别重大、疑难、复杂或者跨区域性的线索,经上一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再延长三十日。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或者书面通知立案的,应当在指定期限以内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通知立案的,应当在十五日以内立案侦查。3、立案,《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公安机关经立案审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 应当立案:(一)认为有犯罪事实;(二)涉嫌犯罪数额、结果或者其他情节符合经济犯罪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三)属于该公安机关管辖。经济案件立案侦查程序主要包括三个部分,受理、审查和立案。受理就是接收到案件信息后进行登记,并按规定进行相应处理,之后就要进行看这个案子是否需要立案处理,这就是审查阶段,不管立不立案都会在一定时间内给出结果,立案后就是依法追责了。
  
  
  
总结:经济案件立案侦查程序是怎样的?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立案有法可依,具体立案程序如下:1、受理,根据《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拆迁房安置补偿算遗产吗
      拆迁房安置补偿算遗产吗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也就是说遗产必须符合三个条件:1、必须是公民死亡......


·麻将是很多人在节假日
      麻将是很多人在节假日,以及空闲时间休闲娱乐的方式,也是维系关系,广结人脉的纽带。麻将给很多人带去欢乐,但也有一些好逸恶劳之人寄希望于打麻将暴富,从而靠赌博度日,我们在这里要向您介绍......


·土地使用证单位总证如何办理?
      土地使用证单位总证如何办理?现在一些地方的大型国有企业,为了解决广大职工的住房问题,会进行集资建房,这样的房子相对而言,价格比较便宜。企业在建房之前,得拿到合法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然......


·法院违法国家赔偿的标准是多少
      一、法院违法国家赔偿的标准是多少?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据最高检......


·因工作致内伤能做上工伤吗
      因工作致内伤能做上工伤吗一、因工作致内伤能做上工伤吗这需要做工伤认定以后才能确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宣告无罪的主体可以要求国家赔偿吗?
      宣告无罪的主体可以要求国家赔偿吗?一、宣告无罪的主体可以要求国家赔偿吗?如果已经执行原来判决刑罚,可以要求赔偿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


经济案件立案侦查程序是怎样的?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