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成年人交通事故误工费是否可以享有?
一、未成年人交通事故误工费是否可以享有?未成年人交通事故误工费是不可以享有,因为虽然说对未成年人来说,他不能够享有相关的一个务工费用,毕竟他还没有工作,所以在这种状况之下不能够计算,但是他的监护人会为此而承担一定的时间方面的代价,需要照顾他,所以是有的。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身体受到伤害不能正常工作所减少的正当收入。交通事故未成年人误工费可以享有吗?没有生存能力的人是没有误工费的。误工时间包括受害人住院日期和出院后经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证明确定的全休日期;受伤致残的,误工时间从住院之日起计算至定残之日止,受害人伤情痊愈后拖延定残的,误工日期参照公安部颁布的《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所确定的日期计算;受害人经住院治疗无效最终死亡的,误工时间按住院之日起至死亡之日止计算;受害人伤情轻微无须住院治疗的,可酌情考虑受害人就诊、换药当日的误工费。交通事故未成年人误工费可以享有吗?受害人为没有劳动收入的未成年人,其主张误工费的,不予支持;受害人为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推定其无劳动能力,但另谋职业的离、煺休人员,其主张误工费的,对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予赔偿;上述年龄以上的城镇无业人员及农村居民,有证据证明其有劳动收入的,对其实际较少的收入应予赔偿;受害人为有固定收入的在职人员,其主张误工费的,应提供证明收入减少的相应证据,在对证据审核无误后依法判赔;受害人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当予以赔偿。二、法律条文误工费中日平均工资的计算方式为: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12月÷月计薪天数【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即日平均工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12月÷21.75天。《常州中院事故纪要》第十八条规定可以视为无劳动能力的年龄,是针对是否可以享受抚养费而言的,不能以此作为确定是否可以享受误工费的标准。误工费是否支持应以是否实际误工和收入是否因此减少来进行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叁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叁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日常生活当中,可能大家对务工费用的理解就是认为因为伤害而不能够在这段时间具体工作,所以产生的一些损失,确实如果未成年人发生了一些身体上的伤害的话,没有工作自然就不存在这误工费用,但是父母照顾他的这段时间的费用也是需要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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