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继承人放弃继承可否附带条件

  继承人放弃继承可否附带条件
  
  一、放弃继承可否附带条件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是可以放弃继承权的,而附条件放弃继承权的,要看所附的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才能确定是否有效。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条 【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继承人可否部分放弃继承权?
  
  我国现行民法典对此未作明确规定。一般认为,继承权具有不可分性,只能全部接受或全部放弃,而不能附加任何条件,不允许部分接受或部分放弃继承。如果允许继承人部分放弃继承权,就会导致继承人只继承权利,而不承受义务。如果继承人只想得到部分遗产权利,而将应得的其他遗产权利让与其他继承人,则其完全可以在接受继承后对其所得的遗产为让与或在遗产分割时放弃。
  
  法律中并没有限制继承人在放弃继承权的时候附条件,但如果所附条件违反了法律规定的话,那么就会导致无效。换言之,能不能附条件,关键还是要看继承人所附条件是否合法。而就算继承人放弃了继承权,仅仅只是放弃了对这个被继承人遗产继承的权利,之后对于其他被继承人的遗产,在其没有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之前,还是享有继承权的。
  
  
总结:继承人放弃继承可否附带条件一、放弃继承可否附带条件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是可以放弃继承权的,而附条件放弃继承权的,要看所附的条件是否符...#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我们日常提到的债权债务是啥意思 商业活动中签订合同时合同中
      我们日常提到的债权债务是啥意思商业活动中签订合同时合同中往往有很多的专业名词,今天我们谈到的是债权债务是啥意思?应该很多人也听说过债权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其实债权债务是需要同时......


·关于离婚正常抚养费是多少钱?
      关于离婚正常抚养费是多少钱很多人有疑问,一般抚养费的是根据工资来计算的,如果抚养费的支付人能够与另外一方协商好的话是可以按照协商的结果来支付抚养费的,还可以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调整抚养......


·省道超速扣分标准是什么
      超速扣分标准:1、超速处罚超过规定时速10%以内,不罚款,记3分;2、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的,处以50元罚款,记3分;3、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4、超......


·检察院要怎么样才批捕?
      一、检察院要怎么样才批捕?只要案件的证据全部齐全检察院就可以作出批捕的决定。检察院批捕要七天时间。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


·原告撤诉了被告怎么办?
      原告撤诉了被告怎么办?一、原告撤诉了被告怎么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原告申请撤诉,是否允许由人民法院裁定;第一百四十条第三款规定,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


·工程质量管理组织措施内容怎么样?
      工程质量管理组织措施内容怎么样?我们知道一个工程的建成,是需要达标的,如果不达标的建筑,就有质量的问题,有可能损害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工程质量分等级进行评定,如单位工程,建设项目......


继承人放弃继承可否附带条件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