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公开宣判被判死刑多久执行?

  公开宣判被判死刑多久执行?
  
  一、公开宣判被判死刑多久执行?
  
  公开宣判被判死刑7天内执行,当然如果说这个死刑案件的话,它是由中级人民法院来进行审理的,那么还需要等待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复核审理,在相关的法院都已经批准之后,才能够进行一个死刑具体的执行。如果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还要等待高级人民法院的审查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复核,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下达死刑执行命令,原审法院应当在收到该命令7日内执行死刑。
  
  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人民法院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应当在交付执行3日前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即认真核对被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基本犯罪事实及其他情况,确保被执行的人就是判决、裁定所确定的死刑罪犯,以防止错杀;还要询问罪犯有无遗言、信札,并制作笔录,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
  
  执行死刑应当公布,禁止游街示众或者其他有辱被执行人人格的行为。
  
  执行死刑完毕,应当由法医验明罪犯确实死亡后,在场书记员制作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包括执行死刑前后照片)及时逐级上报最高人民法院。
  
  二、死刑复核的程序简单概述
  
  审理对象特定。
  
  这一程序只适用于判处死刑的案件,包括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和判处死刑缓期二年 执行的案件。只有死刑案件才需要经过死刑复核程序。没有被判处死刑的案件无需经过这一程序。这种审理对象的特定性使死刑复核程序既不同于普通审判程序—— 一审和二审程序,也不同于另一种特殊审判程序——审判监督程序。
  
  死刑复核程序是死刑案件的终审程序。
  
  一般刑事案件经过第一审、第二审程序以后,判决就发生 法律效力。而死刑案件除经过第一审、第二审程序以外,还必须经过死刑复核程序。只有经过复核并核准的死刑判决才发生法律效力。从这一意义上说,死刑复核程 序是两审终审制的一种例外。
  
  所处的诉讼阶段特殊。
  
  死刑复核程序的进行一般是在死刑判决作出之后,发生法律效力并交付执行之前。相比较而言,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审理时间是在起诉之后,二审判决之前;审判监督程序则是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之后。
  
  核准权具有专属性。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权进行死刑复核的机关只有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而其他审判程序与此不同:一审案件任何级别的法院均可审判;二审案件中级以上的法院均可审判;再审案件原审以及原审以上的法院均可审判。
  
  程序启动上具有自动性。
  
  第一审程序和第二审程序的启动都遵循不告不理原则:只有检察机关提 起公诉或者自诉人提起自诉,人民法院才能启动第一审程序;只有检察机关提起抗诉或者被告人、自诉人提起上诉,人民法院才能启动二审程序。而死刑复核程序的 启动既不需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或者抗诉,也不需要当事人提起自诉或上诉,只要二审法院审理完毕或者一审后经过法定的上诉期或抗诉期被告人没有提出上诉、检 察院没有提起抗诉,人民法院就应当自动将案件报送高级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在当代社会,我们经常可以在电视当中所看到一些人员的具体的审判过程,这主要是因为在这类案件当中是允许公开审判的,当然了,公开审判的话是有可能会被判处死刑,而死刑的执行时间是大家比较关注的,在相关的机关都全部批准的,之后7天内执行。
  
  
总结:公开宣判被判死刑多久执行?一、公开宣判被判死刑多久执行?公开宣判被判死刑7天内执行,当然如果说这个死刑案件的话,它是由中级人民法院来进行审理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职务侵占十五万判几年
      15万属于数额巨大的情形,依法是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侵占公司、企业财物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侵占公司、企业财物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刑法》第二......


·告对方重婚罪需要哪些资料
      一、告对方重婚罪需要哪些资料对于重婚需要什么证据,具体得分两种情况:1、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此种情况比较简单,需要的证据有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证等直接证据。......


·工伤鉴定标准依据什么最准确?
      工伤鉴定标准依据什么最准确?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是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而伤残鉴定标准划分依据具体如下:一级伤残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


·欠债不还扣车是否属于违法现象呢?
      欠债不还扣车是否属于违法现象呢?生活中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可有的人借钱的时候给你保证的很好,说只要有钱了就立马还。可一旦到了还钱的时候就翻脸不认人。看着他们拿着借来的钱逍遥自......


·债权人5年不行使撤销权有什么后果?
      债权人5年不行使撤销权有什么后果?撤销权是民法中的一个概念,属于债权的权利。一般地,债权人拥有撤销权,为的就是当债务人与他人实施了给付行为,而自己与债权人之间的债务不能正常的履行,危......


·夫妻财产公证在哪里做公证
      夫妻财产公证在哪里做夫妻如果想办理财产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如果涉及到不动产的,应当在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公证。如果想办理公证,需要出于双方自愿,一致同......


公开宣判被判死刑多久执行?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