媳妇改嫁能带走土地承包经营权吗?
媳妇改嫁能带走土地承包经营权吗? 一、妇女改嫁能否带走土地承包经营权?
根据《土地承包法》第30条的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二、双方离婚,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分割?
首先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来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应为物权,是对标的物直接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所以它应属于用益物权,属夫妻共同财产权益,可依法分割。其次从现行法律规定来看,我国《婚姻法》第39条第二款规定:“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夫妻双方离婚时,土地承包经营权法院应当依法分割。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三十四条规定:“承包方是夫妻的,在承包合同履行期间解除婚姻关系时,就其承包经营的权利未达成协议,且双方均具有承包经营主体资格的,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应当按照家庭人口、老人的赡养、未成年子女的抚养等具体情况,对其承包经营权进行分割。”据此,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可以在离婚案件中分割的。最后从对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权有切实的保护来看,《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规定:“……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条规定:“……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权利,不得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妇女结婚、离婚后,其责任田、口粮田和宅基地等,应当受到保障。”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属夫妻共同财产权益,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可依法分割,女方能取得相应份额。
通过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相关知识,我们简单回答了媳妇改嫁能带走土地承包经营权吗这个问题。现在法律规定,离婚是可以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的,也就是简单的说女方离婚改嫁后其土地承包经营权随她带走,她依然有权利回来耕种、转包之前的土地。
总结:媳妇改嫁能带走土地承包经营权吗?一、妇女改嫁能否带走土地承包经营权?根据《土地承包法》第30条的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刑事诉讼中回避条件有几种
一、刑事诉讼中回避条件有几种1、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一方婚前欠的债务离婚后配偶有义务偿还吗
一方婚前欠的债务离婚后配偶有义务偿还吗?《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
·一、私企不签劳动合同的后果是什么?
一、私企不签劳动合同的后果是什么?1、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
·股权转让协议书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股权转让协议书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股权转让协议应注意的八大事项一、签订合同的主体在股权转让中,出让股权的主体应当是公司的股东,受让方可以是原公司的股东,也可以是股东外的第三人......
·职务之便发明创造职员可以获得该发明的所有权吗?
一、职务之便发明创造职员可以获得该发明的所有权吗?职务之便发明创造职员是不可以获得该发明的所有权的,对于职员个人而言,首先需要做的就是完成自己的工作,若是其有能力完成创新工作,并......
·交通事故人伤赔偿计算由有谁支付
交通事故人伤赔偿计算由有谁支付由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交强险赔偿的损失,由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偿,对于标的车及标的车上人,标的车驾驶员的赔偿由车损险......
媳妇改嫁能带走土地承包经营权吗?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