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人死了借信用卡的钱夫妻另一方要还吗?

  一、人死了借信用卡的钱夫妻另一方要还吗?人死了借信用卡的钱夫妻另一方不一定必须要还的,因为只有确定是夫妻一起花费产生的账单才需要由双方一起还,就算对方死亡也需要让另一方继续还款直到还清为止,但是如果是死者生前自己欠下而与另一方完全没有关系的就不能让对方承担责任了。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因此持卡人如无其他个人财产的夫妻另一方仍应继续偿还。如果持卡人既没有遗产继承也没有配偶那么作为个人债务的信用卡卡债只能作坏账处理而不应由其父母或者兄弟姐妹等亲属来承担。《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二、拓展资料根据以上法律可知:1、意外事故死亡可用赔偿款偿还欠款:如果是持卡人是意外事故死亡,比如车祸、医疗事故等,持卡人肯定会得到一笔赔偿款。如果家属配合持卡人还款,银行可能收回还款。如果家属不配合,银行会通过起诉追回欠款。如果欠款大于诉讼费的有可能起诉,如果欠款500以内的基本就算坏帐了。2、生前有财产,可以用这部分财产还卡债:如果持卡人生前有财产,有可能一笔钱放在家里,有可能存在持卡人信用卡发卡银行以外的银行,直系亲属可以用这部份还卡债。3、如果直系亲属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银行就做坏账处理。如果直系亲属如果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者不具备还款能力,银行就看卡主有没有财产,或者遗产。如果财产,遗产都没有,银行就算坏账。4、除了银行存款之外的东西,那就是房子了,首先民房是不能买卖的。假设是商品房,如果面积小于65平方米的,如果银行起诉到法院,法院也不会判决执行的。综上所述,信用卡的使用者在死亡之后就会面临该谁来将钱还给银行的问题,如果是死者和另一人结为夫妻且这些账单和另一方也有很大的关系就必然需要连带着要求另一方还,这样银行应得的合法利益才不至于会被有些恶意的公民所严重侵害。
  
  
  
总结:一、人死了借信用卡的钱夫妻另一方要还吗?人死了借信用卡的钱夫妻另一方不一定必须要还的,因为只有确定是夫妻一起花费产生的账单才需要由双方一起还...#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交通事故是生活中常见的事件,有交通事故就要进行理赔。如今的保
      交通事故是生活中常见的事件,有交通事故就要进行理赔。如今的保险市场非常繁荣,对交通事故可以进行快速理赔。并非所有交通事故都可快速理赔,只有满足条件时才可以进行理赔。那么,通常哪些交......


·交通事故现场有哪几类?
      1、原始现场  指没有遭到任何改变或破坏的现场。它能为事故原因的分析和事故责任的鉴定提供客观的依据。  2、变动现场  指交通事故发生时的原始状态已经全部或部分发生变化的现场。......


·一、离婚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一、离婚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是什么无论是当事人自行协议,还是人民法院判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都必须坚持下列基本原则:(一)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权利和共同债务的偿还......


·石家庄征地补偿新标准有什么具体内容?
      石家庄征地补偿新标准有什么具体内容?一、石家庄土地补偿费1、征用水田,按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倍补偿;2、征用菜地、鱼塘、藕塘,按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五倍补偿;3、征用......


·如何成立破产清算公司,破产清算的手续是?
      如何成立破产清算公司,破产清算的手续是?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带来的是激烈的市场竞争。所以有部分企业在这种竞争环境,由于经营不善导致公司亏损严重。一旦公司由于经营不善难以为继的时候,公......


·离婚纠纷主张精神赔偿金规定是什么?
      离婚纠纷主张精神赔偿金规定是什么?  (一)精神受到损害的程度:  可以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精神伤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如是否出现愤怒、恐惧、焦虑、沮丧、悲哀等情绪障碍;是否因精神和感情......


人死了借信用卡的钱夫妻另一方要还吗?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