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对管辖权有异议可以提起上诉吗
被告对管辖权有异议可以提起上诉吗在我国,对于管辖权异议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如果被告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可以进行上诉,不过上诉是有条件的,必须是依法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有一定的流程和程序,受诉法院也需要进行审查是否符合审理的要求。今天让我们和一起来了解一下管辖权异议的审查和处理流程,了解其中的关于时间的规定。
管辖权异议的审查和处理流程
被告提出的管辖权异议被法院裁定驳回的,被告如果不服可以上诉。根据法律规定,被告不服法院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核心内容:管辖权异议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依法提出该人民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的主张和意见。
一、管辖权异议的审查
某地人民法院(位于被告户籍所在地)受理一起离婚案件,被告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称其经常居住地在另一法院辖区,但未提供任何证据,经法院查证其所称地址并不存在。对此,法院在审理中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其异议显无正当理由,且无证据支持,显系拖延诉讼,滥用权利,故不必要作出裁定;另一种意见认为,异议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权利,不能附加任何条件,应当作出相应的裁定。
管辖权异议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依法提出该人民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的主张和意见。管辖权问题是评价民诉程序正当性和判决有效性的标准之一。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从立法原意来看,民事诉讼法之所以赋予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权利,是为了充分保障民事诉讼当事人的权益。与管辖异议权相对应的,是法院就该异议作出裁定的义务。也就是说,对异议权人所提出的“受案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的主张,受理案件的法院负有应当作出异议成立与否的裁定之法定义务,而不论其异议是否有理;当事人对此裁定不服的,可以上诉,由上级法院对受理法院有无管辖权作出审查,以最终确定其有无。
法院对管辖权异议的审查是形式审查,这是由管辖权异议的性质决定的。理由有三:其一,管辖权异议制度是一项程序性救济制度,其救济效果发生时案件仍处于程序审查阶段,尚不涉及实体问题,因此,对管辖权异议的审查只限于形式审查。其二,这种审查的目的在于确定法院对案件有无管辖权,而管辖权问题在我国纯粹是一个程序问题,因此对这个问题的审查应当仅以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能够在形式上确定管辖权为限。其三,如果对管辖权的审查渗入了实体审查的因素,则属于诉讼程序的非法超越,案件因此而提前进入了“开庭审理阶段”,这显然违背了审判的基本原理。由此在司法实务中,只要权利人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就应当作出相应裁定,而不能视理由是否充分而定。
二、滥用管辖权异议的处理
当然,有权利行使就有权利滥用的可能,民事管辖异议权也不例外。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滥用诉权,无端地提出管辖权异议,拖延诉讼进程的权利滥用行为屡见不鲜。笔者认为,规制这种滥用诉权的行为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建立滥用诉讼权利的侵权赔偿责任制度,二是设立程序性处罚制度。前者主张当事人滥用诉讼权利的行为属于民法上的侵权行为,适用一般侵权责任原理来防止权利滥用,其损害赔偿责任包括经济赔偿责任和非经济赔偿责任,如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以及恢复名誉等。程序性处罚包括认定滥用诉讼权利行为无效、当事人费用承担制度以及罚款等。法国民事诉讼法第88条就有类似规定,“因提出管辖权可能引起的费用,由在管辖权问题上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如败诉方是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人,对其还得科处100法郎至10000法郎之民事罚款,且不影响可能对其请求的损害赔偿。”
因此,从维护程序公正,保障诉讼公平、正义的角度出发,民事诉讼法应补充并完善有关规定,而不是采取对当事人权利直接进行剥夺的方式。
综上所述,被告对管辖权有异议的话,可以上诉。通过对管辖权异议的审查和处理流程,可以看出现在的法律法规正在逐渐完善,一步一步走向公平民主。所以当今社会不必害怕权势,哪里都有说理的地方。当被告对管辖权有异议的话,可以尽情的进行上诉,只不过要在法律允许范围之内进行。
总结:被告对管辖权有异议可以提起上诉吗在我国,对于管辖权异议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如果被告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可以进行上诉,不过上诉是有条件的,必须是依法...#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一般交通事故怎么结案
一般交通事故怎么结案第一是由交警部门主持,双方坐在一起进行调解和协商,调解协商达成了双方都很满意的结果以后,交警部门制作《调解书》,并且分别的交送给双方的当事人,当事人阅读没有异......
·管制刑期是多久,法律规定管制有多长
刑事处罚中的五大主刑都是有刑期规定的,当然针对不同的刑事处罚,法律中规定的刑期是不同的。那么您知道管制刑期是多久吗,具体又是如何计算的呢?接下来,我们针对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
·商品房交房标准包括什么?
商品房交房标准包括什么?一、商品房交房标准包括什么?(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2)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安全规定的标准,如符合房屋土建工程验收......
·如何认定侵害公司名誉权的规定
如何认定侵害公司名誉权的规定一、如何认定侵害公司名誉权的规定1、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违法消费者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不应当认定为侵犯他人名......
·代通知金和违法解除赔偿金并赔是否可以?
代通知金和违法解除赔偿金并赔是否可以?《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
·婚姻法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是怎样规定的
一、夫妻共同债务怎么认定下列债务应为夫妻共同债务:1、以夫妻双方名义共同借款,不管该借款用于一方个人使用,还是用于双方共同使用,均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2、以夫妻一方个人名义......
被告对管辖权有异议可以提起上诉吗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