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婚前付房产首付婚后离婚如何分割?
一、对于婚前付房产首付婚后离婚如何分割?婚前一方付了房产的首付款,婚后男女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登记在首付款一方名下的,该房产可以视为登记方的房产,但是具体分割也需要区别对待。首付款应该视为首付款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房屋上涨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如果在离婚的时候,仍然有房贷没有付清,则视为产权人的个人债务。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二、司法解释《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据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根据上述规定,本案讼争的房屋系被告许男婚前签订买卖合同,并由许男支付了首付款,且该房屋登记在许男名下,该房屋应属于许男所有,该房屋的银行借款系许男的个人债务,应由许男承担偿还责任。至于原告孟女主张其婚前出资购房款3万元,因无证据证明,法院没有认定。婚后共同还款部分,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对于婚前已经付了首付的情况下,该房产就属于一方所有,但在婚后如果有共同还贷的情况,那么显然是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赔偿处理的,具体情况下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办理,避免出现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否则可以导致无法进行处理的情况。
总结:一、对于婚前付房产首付婚后离婚如何分割?婚前一方付了房产的首付款,婚后男女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登记在首付款一方名下的,该房产可以视为登记方的房...#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打算离婚转移财产证据有哪些?
打算离婚转移财产证据有哪些?1、存折证据,记下其开户行,无论其将款转入何方,都不会有太大影响,可以申请法院查询转账记录,法庭上让其说明存款去向和用途,审核其转款必要性;2、对于一方......
·老公与小三生了孩子算不算重婚罪?
一、老公与小三生了孩子算不算重婚罪?老公和小三生了孩子并不一定算重婚罪。重婚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如果没有配偶一方确实......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包括哪些资料?
工程建筑一直都是工业的基础,也是一大民生问题,随着农村人口往城市迁移,房屋的建筑工程也成为人们关注的一个焦点,除此之外还有一大工程就是水利工程了当一个工程完成以后,下一个阶段就到了......
·无土地使用证的房子能买吗?
虽然国家已经广泛地要求所有的土地上的建筑都应该除了产权证明以外还需要持有使用证,但是实际中却有些房子在标明出售的时候却没有使用证能够提供给购房者,而这些购房者就会因此而变得犹豫甚至......
·女方精神病离婚时孩子归哪方抚养?
女方精神病离婚时孩子归哪方抚养?(1)在审判实践中,与精神病人离婚后,一般是在其配偶有能力的情况下,判归其配偶抚养。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提出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的承担,法院可根据具体情......
·夫妻起诉离婚在哪儿起诉
如果选择诉讼离婚,就要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因为我国设立的法院众多,但也不是每个法院都可以对你的离婚案件行使管辖权。那具体来说,夫妻起诉离婚在哪儿起诉呢?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
一、对于婚前付房产首付婚后离婚如何分割?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