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注册公司对注册资本的要求吗?

  注册公司对注册资本的要求吗?
  
  一、注册公司对注册资本的要求吗?
  
  注册公司对注册资本的要求是以生产经营为主要的公司的类别的话,它的人民币是不能够少于50万元的,基本上其他类型的,大部分的公司他都没有一个最低注册资本的一个要求,还有就是医院责任有限公司,他有个特殊的是要达到10万元。
  
  一般企业
  
  (一)《公司法》第23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下列最低限额:
  
  (1)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五十万元;
  
  (2)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五十万元;
  
  (3)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三十万元;
  
  (4)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十万元。
  
  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前款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二)《公司法》第78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
  
  (三)《公司法》第152条规定上市公司的股本不低于5000万元;
  
  (四)《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1995年1月10日)第七条规定外商投资股份公司的注册的最低限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
  
  二、新公司法注册资本的新规定是什么?
  
  (1)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实行后,取消设立新公司注册资金的诸多限制。
  
  1、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总额。
  
  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也就是说理论上可以“一元钱办公司”。
  
  2、自主约定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也就是说理论上可以“零首付”。
  
  3、自主约定出资方式和货币出资比例。
  
  对于高科技、文化创意、现代服务业等创新型企业可以灵活出资,提高知识产权、实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形式的出资比例。
  
  4、自主约定公司股东(发起人)缴足出资的出资期限,不再限制两年内出资到位。
  
  (2)设立新公司注册资本就无限制、无责任,是对政策的误解。
  
  1、注册资本只是设立公司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之一,而且维持公司的基本运营也需要一定的资本,所以完全不花钱办公司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办公司要有场地和人员。
  
  2、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并没有改变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的规定,也没有改变承担责任的形式。
  
  股东(发起人)要按照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认缴出资额、约定的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向公司缴付出资,股东(发起人)未按约定实际缴付出资的,要根据法律和公司章程承担民事责任。 从法理上看,股东认缴注册资本的行为构成了对社会公众与广大潜在债权人的承诺。如果股东(发起人)没有按约定缴付出资,已按时缴足出资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公司本身都可以追究该股东的责任。如果公司发生债务纠纷或依法解散清算,没有缴足出资的股东(发起人)应先缴足出资。资本认缴制度下的公司实际上是“保证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注册资本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此,这就要求公司的股东(发起人)在认缴出资时要充分考虑到自身所具有的投资能力,理性地作出认缴承诺,并践诺守信。
  
  日常生活当中,我们国家对于注册资本现在还是存在着一定的要求的,只不过说公司法进行修改之后,它取消了很多公司的注册资本要求,对于一些特殊的还是保留了一些,最常见的就是艺人责任有限公司,他的人数比较少,所以是规定了最低的限额是10万元。
  
  
总结:注册公司对注册资本的要求吗?一、注册公司对注册资本的要求吗?注册公司对注册资本的要求是以生产经营为主要的公司的类别的话,它的人民币是不能够少于...#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重新伤残鉴定误工费是怎么规定的?
      重新伤残鉴定误工费是怎么规定的?律师认为,应区分以下几种情况:1、第一次鉴定时受害人未治疗终结,不符合鉴定条件的,应以治疗终结后第二次鉴定时间来确定误工时间;2、第二次鉴定结论与第一次......


·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必须要向相应的部门提出,不然是不会作出处理的,而即使有了结果,此时也是得不到认可的。而在申请认定的时候肯定需要提供一定的材料。那究竟劳动局申请工......


·有孩子了想离婚怎么办?
      一对夫妻感情破裂最终走向了离婚,但是婚姻关系解除不仅牵扯到婚姻存续期间财产的分割问题,还会牵扯到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因而许多感情不和的夫妻在面对有孩子了想离婚怎么办这个问题上表现得十......


·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多少?
      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多少?1、有实际成交价的,且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成交价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出让金,若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则依照全部地价40%计算。2、发生转让的划......


·一、房屋质量保证金怎样收取?
      一、房屋质量保证金怎样收取?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质量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流程是什么?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流程是什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流程1、申报接收和受理程序证监会办公厅受理处统一负责接收申报材料,对上市公司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申报材料包括书面材料一式三份(......


注册公司对注册资本的要求吗?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