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单位名誉权被侵权应该怎么办?

  单位名誉权被侵权应该怎么办?单位名誉权被侵权应该向法院进行诉讼或者直接找到侵权的人来向他们进行一个协商,要求他们立即停止自己的这样侵权的行为,2000年12月2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一条规定了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中的管辖权问题:“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在这里,“侵权行为地”一词有了新的含义。一般情况下,“侵权行为地”是指“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即侵权作品通向网络的临界点和实施侵权操作的计算机或服务器,大致属于“侵权行为实施地”的范畴。当以上两地都难以确定时,“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这等于把“侵权结果发生地”视为侵权行为地,此时就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基本相同了。可以看出,该《解释》对网络案件的管辖原则是以被告住所地和侵权行为实施地管辖为一般,以侵权结果发生地管辖为例外。二、怎样确定侵害名誉权的责任?1、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的责任,应当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来认定。2、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侮辱或者诽谤他人,损害他人名誉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3、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者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4、因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
  
  
  
总结:单位名誉权被侵权应该怎么办?单位名誉权被侵权应该向法院进行诉讼或者直接找到侵权的人来向他们进行一个协商,要求他们立即停止自己的这样侵权的行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私募基金管理人合伙人是一个意思吗
      私募基金管理人合伙人是一个意思吗一、私募基金管理人合伙人是一个意思吗私募基金管理人和合伙人是在合伙制私募基金中出现的称谓。合伙制私募基金,就是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


·处理租房纠纷的部门是哪个
      处理租房纠纷的部门是哪个1、可以向居民自治组织或者是居委会请求调解,也可以找房管所相关工作人员解决。2、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3、对严重影响、侵害当事人合法......


·网络贩毒的证据有哪些?
      网络贩毒的证据有哪些?一、网络贩毒的证据有哪些?网络贩毒的证据有有:涉嫌销售、制造即贩毒行为,可以是人证、物证、书证、音像资料、鉴定结论、辨认笔录或多种证据的组合。根据《刑事诉讼......


·怎样才算侵害肖像权 一、什么是肖像权 法律意义上的肖像,
      怎样才算侵害肖像权一、什么是肖像权法律意义上的肖像,则蕴含了肖像权人基于其肖像而享有的人格利益。所谓肖像权,是一种专属于自然人的人格权。法律意义是:自然人对自己通过造型艺术或......


·借条上写明还款时间好还是不好?
      借条上写明还款时间好还是不好?肯定是写好,如果不写的话,可能会引起一些纠纷,所以写借条的时候应该要注意以下的问题:借贷手续要全债务人和债权人关系再好,借钱时也一定要打借条。不......


·写借条对纸的大小有要求吗?
      写借条对纸的大小有要求吗?法律对借条使用的纸张没有限制,故现实中借条使用的纸张也较为随意。但是,有必要提醒大家的是,选择纸张时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1、纸张便于书写,即书写时不会划破、......


单位名誉权被侵权应该怎么办?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